每一对确认心意后的情人,大约都要迎来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
这句话放到沈迟与金蟾身上,也是如此。
何况,这个华斯镇郊外,简直犹如世外桃源。即使不是世外桃源,金蟾也让它成了世外桃源,这个洞府里空无一物的大乘尊者,居然破天荒的自学了栽培灵植,将自己浩瀚的灵力催熟了一整片桃林,在这中古欧洲一般的兽人位面,违和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然而,金蟾一无所觉,着急要把自己的爱巢建得花团锦簇。
除了桃林,他还养花,须弥戒里也不知道囤积了多少奇花异草,竟然一力降十会,遍种林中,一夕开花,争奇斗艳,缤纷到刺目。
沈迟对情人的审美哭笑不得,然而心里却被这花团锦簇包裹得甜如蜜。他活了三十六年,身边自然有过人,但从来都是他来主导,竟从未被人这么宠爱过。他原以为,之前的金总以对他足够放纵,不承想与此时相比,方知小巫见大巫。
美化环境以外,其他方方面面,更是无一不被金蟾捧在手心里。
而被人宠爱,实在是一件美事、幸事。
以至于让沈迟沉溺于中,忘记了这小世界中其他美景,日日夜夜与情人在桃林中颠鸾倒凤,在鲜花中烈火烹油,燃烧、欲、望。
元魂交融之中,他们合二为一,融为一体,仿佛很久以前就该如此。
只是,元魂交融不仅给道侣双方带来了极致的快感,也给双方带来了修为上的增进。尤其是对于沈迟而言,他的道侣是大乘期尊者,而他只是筑基圆满,短短十来日的双修,已经有了要渡丹劫的征兆。
修行这么久,沈迟第一次要面对被雷劈,心中除了忐忑也感到很刺激。他在金蟾发间蹭了蹭,温声问:“被雷劈到底是感觉?”
“听上去你还挺期待。”金蟾转过头,在他面颊上落下一吻,道:“如果不是雷劫不可取巧,我愿代你承受。”
太肉麻了,可是沈迟喜欢,抱着对方的脖子亲了上去。
两人亲到一处,免不了又是一场缠绵。缠绵之后,金蟾终于正色了一次,说:“虽然雷劫无法取巧,但是如果你在小千世界里经受雷劫,强度会比在大千世界要轻很多。毕竟两个世界能承受的灵压悬殊。”
“那我干脆在这里等到雷劫为止?”沈迟挑眉,虽然他也想体验一下大千世界的雷劫强度的刺激,但是他并没被刺激冲昏头脑,渡劫始终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容有失。
“这样最好。”金蟾点了点头。
沈迟想了想,分析说:“那干等着也无趣,不如还是把节目任务做了吧,都已经签约了,现在违约感觉有点伤我人气……”其实是,他觉得还蛮对不起千岁兰的,白白浪费他一番布置,结果他完全没整到金总。当然,现在他也不舍得整了。
金蟾反手抱住了他,语气有些不乐意:“什么叫干等着,什么叫无趣?”
“我不是这个意思……”沈迟说完,用最简单的方式安抚了情人——低头吻上了他的唇。
春光易逝,大约是沈迟安抚得不错,金蟾勉为其难的解开了两人的器灵,走出了不满整个桃林的禁制,决定继续节目的正题。
比起暧昧期,确定心意后的两人再次面对这些乱七八糟的婚后日常任务,又是另一番体验。像是一起种地,一起施肥,一起收获瓜瓜果果,然后两人推车去集市上卖货……
虽然有新婚蜜月加成,但是沈迟仍然觉得这个任务非常无趣,好在千岁兰娱乐的节目从来就和无趣绝缘,即使是婚后日常的主题,它也要玩出花来。
沈迟和金蟾在集市,和其他兽人一样卖瓜果。当然,只有他们是一雌一雄。一开始还惹得旁人指指点点,大约觉得沈迟太渣,居然还要雌兽人出来晒太阳。不过,两人的相处时散发的狗粮气味很快就让人无话可说。
这一日,来了个特别的买家,高价买沈迟的瓜果让他送进城主的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