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2 / 2)

宁璋真的太难了。

他一点点打开纸张,看着上面的字迹,一边大口抽烟,一边看:【他们都说我的孩子死了。可我知道,他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母子连心,我能感觉到他在茁壮成长。我很想他。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是个无能的母亲。所以,我失去了他。连同你。对不起。别恨我。我很累。这些年,记忆混混沌沌的,已然叫不出你的名字,也忘了你的样子。好吧,情况似乎更严重些。这几次,提笔写字总也写不出完整的句子。也许,我真的傻了。傻了也好。傻子会很快乐。可一想到忘了你和孩子,又觉得好难过。你会记得我吗?记得我们的孩子?愿把我所有的福泽都给他……】

他看着凌乱的信,心里戚戚然: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可她明明什么都知道,又为什么浑浑噩噩地活着?装傻,或者赎罪?

宁璋冷笑一声,抽着烟,借着烟上那点星火,点燃了那封信。

凌乱的字迹一点点消失:【……我不恨你。我不恨任何人。这是我的宿命。我看开了,放下了。可他呢?我的好哥哥,我爱他,永远像他爱我一样爱他……】

她早早认命了。

不抗争。

不在意。

可写这些信,到底是想给谁看呢?

宁璋把燃烧的信丢进垃圾桶,然后,瞥了一眼滚落在地上的奖杯。这奖杯是金铜的,没什么价值,但是是妹妹十四岁在青少年射击比赛拿到的。他一直珍惜着,珍惜这个天之骄女的妹妹。

可天之骄女难逃宿命。

她的陨落牵连着宁家的命运。

私奔,怀孕,丑闻,父亲一气之下中风,没几年撒手人寰。

宁家失去了领头羊,地位一落千丈。

他勉力维持着宁家的荣光已然耗尽了心血。

所以,妹妹,别怪我。

宁璋把奖杯捡起来,放到了书桌上。

他坐下来,在黑暗的书房里长久的端坐。

直到一通电话打来。

真刺耳的铃声。

他接通了,来电是沈长黎。

他听到这个名字,毫不犹豫地挂断了。

他跟沈家不共戴天!

哪怕他最爱的妹妹在她的世界里永远爱着一个叫沈长旭的男人。

沈长黎没能跟宁璋说上话,不过,这没什么影响。

他已经查到了宁珂的境遇,很可怜,很悲惨,但不打算说出这件事。

他不想大哥伤心,电话里收到他的质问,便开始扯谎:“你车祸失忆前的事。一个渴望母凭子贵的女人。一个私生子。因了不被沈家承认,就把孩子丢弃在了孤儿院。如此而已。”

“你觉得我会信?”

沈长旭有想过这种情况,但就是不信。他觉得自己很爱那个女人,脑子里闪过一些射击比赛的画面,可女人的脸总是看不清。

沈长黎知道他不信,还在补充:“你很爱她。为了她,决定反抗家族,还跟她私奔。可途中出了车祸,她怕背上事儿,就跑了。至于孩子,想来那时候看你已经结婚了,觉得没什么指望,就把孩子丢进了孤儿院。”

“没想着勒索一笔?”

“没你撑腰,她不敢。”

似乎是个可信的故事。

沈长旭还是不信,可信不信的,暂时不重要了。他总会知道的,眼下,最重要的是孩子。他挂断电话,开车去了钟氏别墅。

他想见见那个孩子。

彼时,周赫明正在别墅养伤,额头缠着一层白纱,中央透着一点鲜红。很痛。不过,玩起来,就不痛了。这时候玩,宜静不宜动。可他静不了,便小动了。他便玩掷飞镖,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往半面墙上画出的圆心上掷。说来,他掷飞镖还是很准的,次次中红心。

渔灵看的惊叹:“四哥哥好厉害。教我。教我。让我玩嘛。”

她蹦跳着,抢过飞镖,做好准备,蓄势待发。

钟景则也在旁边观看,提醒她:“手不要抖,偏下点,动!”

渔灵听他的话动了,可还是失败了。

周赫明不免嘚瑟:“别听大哥瞎指挥,来,小渔,四哥教你。四哥在这方面,可是出师级别的。”

他上前,一手揽着她,一手握住她的手,身体贴上去,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亲昵得近乎暧昧了。

钟景则看得皱眉,可也没说什么。他偶尔也会把握不好距离,更遑论这个弟弟了。私下提醒吧。

正想着,有仆人过来传话:“钟先生,外面有位沈先生找。”

沈先生?

钟景则听到这三个字,下意识地想到了沈长黎,同在商场,熟识些。他快步出去接待,看到来人的时候,震惊了:竟然是沈长旭!一省之长前来,怕不是为了小孩子间的那点冲突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支持。

午安。这章狗血啊……作者君的文似乎被盗了,调整下防盗比例:订阅不足80%,需要等候72小时。感谢小仙女们支持正版。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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