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冯玉祥插手解救施剑翘以后,上与最高法院院长焦易堂疏通关节,下与河北省高等法院的邓哲熙院长联络友情,同时又在国民党内联合国民党元老于右任、李烈钧、张继等中央委员联名上书国民政府,营救正在服刑的施剑翘。

在冯玉祥等人的请求下,国民政府中的不少政要皆表赞同为施剑翘减刑。在国内各民间团体继续向国民政府呼吁,要求释放施剑翘的声浪日高,发往有关方面的信电与日俱增。在民众舆论的压力下,同时也是于自身利益的考虑,1936年10月14日,国民政府委员会经过反复研究,发布公告决定赦免,全文如下:

施剑翘因其父施从滨曩年为孙传芳惨害,痛切父仇,乘机行刺,并及时坦然自首,听候惩处,论其杀人行为,固属触犯刑法,而一女子发于孝思,奋力不顾,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现据各学校各民众团体纷请特赦,所有该施剑翘原判徒刑,拟请依法免其执行等语。兹据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宣告将原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剑翘特予赦免,以示矜恤,此令。

施剑翘入狱将近一年,1936年10月15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的特赦令下达后,河北省高等法院饬令天津地方法院遵照国民政府训令,当日宣布施剑翘赦免释放。此时,施剑翘听到这个消息,神情显得异常平静,她脱去囚服,重获自由,却并未欣喜若狂。

由国民政府直接出面干预司法,在民国时期甚为罕见。

施剑翘被赦免走出天津第三监狱的大铁门后,孙家及孙部旧属对此均表强烈不满,有的部将甚至要拉队伍和国民党拼命,最后经内部讨论,大家都感到谁也不能推翻国民政府的行政命令,只有将满腹怨恨埋在心里。孙家和支持孙家的一方后来得知是冯玉祥从中为之出力,皆对冯恨之入骨。

孙家在这场官司中花费虽巨,亦没得到圆满的解决,眼看着女凶手逍遥法外,亦奈何不得,怨愤之余,惟一的心理慰藉就是厚葬自己的老人孙传芳。最后孙家出资16万元,在孙传芳生前在北平市西山卧佛寺侧畔购置的一块茔地建造一所孙氏祠堂和孙氏墓地。这项工程由程登科会同卧佛寺主持智宽共同承办,监工修造由程的盟兄何毓华负责。经过三年多的时间,孙氏祠堂和孙氏的陵墓全部竣工。1939年3月,孙传芳及其张氏夫人、周氏夫人均妥善得以安葬。

施剑翘被放不久,抗日战争爆发,她先后辗转到长沙、重庆等地,筹措慰劳品,办从云小学,做了不少有益于国家、人民的工作。1952年她因病移居北京。病愈后又称居五台山光明寺村,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之后为北京市政协委员会特邀委员,1973年病逝。

原来孙、施两家恩怨,社会各界并不了解,近经双方彰明事情原委,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不同看法,不过大多数人认为孙传芳是北洋军阀死不足惜,也有一小部分人认为此乃情法之争,总的来说多数人已经站在同情施剑翘的立场上了,甚至有人倾慕“侠女”行为。

孙传芳被刺事件发生后,过去在军政界有地位的居士们,对居士林从此视为畏途,裹足不前,靳云鹏偶尔来林,亦必戒备森严。一般居士也认为居士林是个凶杀之地,不敢问津,以为真是佛法失灵。昔日车水马龙的胜地,一变而为门可罗雀的僻境了。

对于这件刺杀案,很多人认为就是施剑翘为父报仇,但是另有一些人则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这件刺杀案表面上是蒋介石接受了冯玉祥的请求,以政府的名义,把施剑翘特赦了。但实际上真正原因是因为蒋介石早就对孙传芳恨之入骨,早就想杀掉他。这时候,正好遇到施剑翘刺杀孙传芳的案件,这恰恰符合蒋介石的心意。蒋介石正好一石二鸟,一方面给冯玉祥卖个人情,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己的心头大恨。

蒋介石为什么要杀孙传芳呢?这还要从1933年军统局刺杀张敬尧说起。

1933年5月7日,军统局北平站站长陈恭澍、天津站站长王天木伙同军统局北平站工作人员白世维,将曾任湖南督军的张敬尧刺杀。

多年后陈恭澍回忆道:当时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发出了一道制裁令,刺杀张敬尧,必须执行。因张敬尧与日本人勾搭,发动叛变,制造暴乱。又说和张敬尧一起来北平共同作乱的,还有曾任五省联军总司令的孙传芳,后他侥幸逃掉了。

孙传芳虽然当时幸免一死,但也跟张敬尧一样,入了蒋介石的制裁名册。只是,因为孙传芳深藏于天津租界内,窥伺时机,暂停汉奸活动。再加上蒋介石又下达了对石友三的制裁令,军统局顾此失彼,才使孙传芳又多活了两年。

“报仇”在中国的旧习惯上多半是值得赞美的,何况是“为父报仇”,所以刺孙传芳的凶手施剑翘当然有资格上《民国烈女传》。不过我们所着眼的,倒并不是在这一点,对于施小姐的暗杀行为也不值得我们惊叹。她的父亲原来只不过是隶属于大屠户下的小屠户,小屠户为大屠户所杀,以及她的女儿“为父报仇”,这都是太平常的事。现在也许有人要用“春秋笔法”对双方褒贬一下,然而我们是没有工夫管这些闲帐的。就说这场血案,案情复杂,也不是我们所要研究的。但是却有一点小小感想的是:孙传芳不死于别墅或路上,却死在“佛教居士林”。

中国许多军阀官僚们在屠杀了一阵人命刮饱了民脂民膏以后,往往跑上念佛学禅的一条路上去,这自然有两重意义:一是想仗佛力来洗脱染满身上的血迹,二是想藏在佛幡后面来进行各种卑劣的卖国分赃的阴谋。中国有一句俗话:“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是很可以为许多屠户们解解嘲的。不过另外也有一句跟这针锋相对的俗话,是“黑心人念阿弥陀佛”,这话是很有心理学上的事实上的根据的。例如有人一面念佛吃素,一面作践女人(玩弄了一阵之后,便马上一甩);一面做和尚,一面当间谍(替帝国主义当鹰狗);一面入空门,一面做强盗。至于那些在野的屠户们更不消说了,他们今天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明天也可以“放下佛经,立地复屠”,“有刀则屠,无刀成佛,”是很可以替这些寓公们写照的。孙传芳就是这当中的典型屠户。大家当然不会忘却他从前做五省联帅的时候,屠杀了许多青年,制造了无数炮灰,到后来一败涂地,便卷了大量的民脂民膏到天津租界当寓公,兴致一来,又要坐汽车到“居士林”学佛听禅。然而他积欠下来的血账是一笔一笔写在老百姓的心头的。

而现在他居然“血溅佛堂”“仆地成佛”了。他的姨太太们,同僚袍属们自然要痛哭流涕,引为不幸。我却以为这种死法是他的“不幸中的大幸”,他不死在老百姓的法庭面前,却死在佛徒们的居士林里,他叫大家吃了一笔血的“倒账”,搨了一笔大便宜去了。孔乙己欠下了酒店的酒钱,记在粉板上,终于绝迹不见,对于这样的欠账,我们有时会感到一种哀怜;而对于孙传芳和他的同类们的“血账未清”,我们却只感到一种悲愤!

《观无量寿佛经》云:念佛一声,可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而在事实上,有人能灭,有人未见能灭。其中差别,只在是否至心?虽然,无论何人,念佛皆有其益,至少能够减罪,并种下来世得度之善因,则无疑义也。

孙大帅最后立地不成佛,饮弹身亡,也算得是自食其果了。

第六章 阮玲玉:人言可畏香魂陨

阮玲玉,一位活跃于上个世纪30年代银幕上的影星,其命运受到杀人不见血的舆论工具以及两位无良男子的操控和摆布,在各方强力的拉拽撕掳之下终于演变成悲剧,她身心两伤,只好忍痛割弃自己心爱的表演艺术,在25岁的妙龄上服药自杀,留下“人言可畏”的控诉,将一幕悲剧和无数疑问留给了后人。

30年代,也有追星族,而且痴心还远甚于今朝。

为阮玲玉着迷的人何止千万。一些青年男子对她吹捧甚至求爱的信,阮玲玉都把它们放在小藤箱。对于这些信,她从来都不嘲笑,也没有将其撕毁,只是好好的把它们藏在这藤箱里,上面加了锁,然后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小孩子的信”。

这样的女子难怪万人痴迷。在旧上海滩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们总会说,阮玲玉的美丽是别人学不来的。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美女?为什么能让众人在美女如纭,影片如山的今天无法忘怀?美丽是一个谜。

阮玲玉,原名阮凤根,学名阮玉英。广东香山(今中山)南朗左步关村人,1910年4月26日出生于上海。阮玲玉一出生,她的父亲就被女儿的美丽深深折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阮玲玉短暂生命中,第一个为她倾倒的是父亲。

阮用荣与妻子何阿英在结婚4年后,生下了一个女儿,父母为她取了个乳名叫凤根。一个女孩取了个男孩的名字,并没有重男轻女的偏心,这是因为母亲看到婴儿的小脸上天生一对弯弯的美丽的丹凤眼,而她的父亲,从第一眼起已经为女儿着迷,把她当作了阮家的命根子。

不久,在孙中山的领导下,推翻清朝,民间成立,举国欢腾之日,阮用荣剪掉辫子,高兴地捧着女儿的脸,仔细地端详着,忽然欢乐地笑起来,用家乡话(广东香山)称赞:“我们凤根的一双眼睛好靓啊!”

以后,阮玲玉听到任何人对自己美丽眼睛的赞赏,没有一个像父亲那样真挚,那样亲切,那样发自肺腑的、衷心的喜悦。

有一段日子,父亲所在的亚细亚油栈的外国老板发了善心,答应一些住得远的工人搬到油栈附近的工人住宅去住。

那是一段难忘的日子。凤根每天总是穿了一身整齐干净的衣裤,坐在自己家的门槛上,等父亲下班。父亲回来,顾不得洗一把脸,喝一口茶,就让长着一双美丽眼睛的女儿骑在他的肩上,到空场上去兜圈子,向邻居们夸耀。

这样的日子仅仅过了一年,外国老板就要把工人住宅改为高尔夫球场,强令工人迁出。

房子破不要紧,使凤根感到难受的是,从此减少了和父亲相处的机会。每天天没亮,父亲就起床,粗大的手掌在熟睡的凤根小脸上轻轻抚摩一下,然后摸黑出门,顶着满天星星赶到黄浦江码头,摆渡过江。晚上,也总是要到天黑才拖着疲乏的身子回家。凤根就这样一天天等待父亲。

父亲瘦长的身影刚刚出现在视线中,她那对美丽的眼睛闪动着水灵的眸光,亲热地叫着扑上去,双手抱住父亲的头颅,小脸紧贴住父亲满是胡茬的面颊,唱了起来。父亲一声不响地摊开粗大的手掌,里面放着凤根喜爱的东西:广东橄榄,陈皮梅,或者是各种小玩意儿。他宁可自己多走路,少吃一个馒头,每天也要省下钱送给女儿一点小小的奖品。

一天,父亲回来时,已是深夜,父亲卧倒在屋前的积水中,手里紧握着一个被水浸湿的小纸包。里面是给凤根的礼物——用彩珠串成的耳环。

这是父亲送给女儿的最后的礼物,当晚,父亲去世了,带着一个没有实现的承诺:有一天,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去电影院看场电影。

或许,阮玲玉今后走上银幕,就是为了帮父亲完成这个承诺,为了深沉的父爱。

16岁的阮玲玉迫于生计,不得不从崇德女校退学。依着报纸上招聘启示,到明星影片公司考《挂名夫妻》的女主角。

她从那条直通大门,两旁盛开桃花的走道上,姗姗走向导演室时,所有的人都精神一振,助理导演要她做欢乐的表情时,她轻盈地把头一侧,薄唇轻启,嫣然一笑;眼睛笑得更弯,也更妩媚,在唇角边还浮出一个逗人的浅涡。当助理导演要她做悲伤的表情时,原来留在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流丽的眸光顿时蒙上一层水盈盈的泪花,从泪眼中露出哀怨的神情。阮玲玉举止文静大方,虽不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却也不乏脱俗的灵气,迥异于上海大都会那些搔首弄姿、矫揉造作的摩登女郎。

卜万苍导演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她考取了。这果断而迅速的决定使所有的人都感到意外和惊异。望着她远去的身影,卜导演兴奋地说:“你们看,她像永远抒发不尽的悲伤,惹人怜爱。一定是个有希望的悲剧演员。”

卜导演简直就像个巫师,他的话在阮玲玉9年的银幕生涯中得到了印证。从《挂名夫妻》开始,她共拍摄了29部电影,先后饰演了各类不同的角色,并成功地塑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妇女形象,其中有农村少女、丫头、女工、女学生、小手工艺者、女作家,以至交际花、歌女、舞女、妓女、尼姑和乞丐,有正派角色也有反派角色;由少女演到老年,从旧社会的殉葬者一直到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先进女性。这些人物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有的自杀,有的入狱,或者被逼成疯子,或者病死街头。这些充满悲剧色彩的银幕形象,也就是旧中国千百万苦难妇女的缩影。她们的不幸遭遇震撼人们的心灵,激起观众无限同情和共鸣。其中,《神女》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她以精湛的演技,把一个品格崇高的母亲与一个地位卑微的妓女奇迹般地融合为一体,出神入化,令人心灵为之震动。

阮玲玉端庄大方,清丽脱俗。对待表演艺术,她勤奋刻苦,倾注了全部的热情。表演中,她能够准确地体味人物的情感,捕捉到人物感觉,并用适当的眼神、表情、动作准确地表现出来。这种准确的内心感应力和形体表现力结合得又非常自然,显示出她卓越的才华和非凡的功力。

在30年代的中国影坛上,她以重拍次数最少而成为导演们乐于与之合作的演员;又以使观众“每片必看”而成为最有票房号召力的演员。

她的表演才华横溢,光芒四射,达到了中国无声电影时期表演艺术的最高水平,赢得广大观众由衷的倾慕。

然而,自古红颜多薄命,这位卓越女演员的婚姻生活却十分不幸,周旋于薄情郎之间,筋疲力尽。此时,她却选择了自杀而香消玉殒。是什么导致了她选择这种决绝的方式离开她至爱的艺术?当我们有这个疑问的时候,我们就必须进入到历史那一页,回到上个世纪的30年代,回到阮玲玉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场景以及阮玲玉生活当中的三个男人。25岁即自行了断的阮玲玉并没有在遗书中道出真相。其实留下“男人可恶”四个字已经足够。六十四年后的今天,我们在故纸堆中钩沉,发现阮玲玉是被生平遭遇的三个男人共同置于死地的。第一个是初恋情人张达民,第二个是衣食情人唐季珊,第三个是知己情人蔡楚生。三个男人刚好是三种典型,第一个无赖,第二个自私,第三个怯懦。在三种恶性包围之中,她被逼上了不归之路。

最先是单纯的初恋,撞着谁是谁。阮玲玉出身卑微,母亲是大户张家的帮佣,她自小与张家小少爷张达民相爱,这本类似于灰姑娘的故事。张达民,18岁时,长得非常白净,总是穿得干干净净的,按上海那个时候的说法就是小k,什么是小k?上海人把纨绔子弟称为小k,就是有钱人家的子弟,游手好闲不工作。当时的张达民在一个大学里面混了一张文凭,然后成天待在家里。阮玲玉在她母亲身边一点一点地长大了,阮玲玉的母亲一直觉得自己给人家当保姆是抬不起头来的,所以她一直关照阮玲玉,让她出去千万不能说自己是保姆的女儿。因为那个时候被别人知道,自己是一个佣人的女儿,会被歧视,并且抬不起头来。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自卑的心理,导致了阮玲玉的悲剧。张达民虽然是一个小k,但是那个时候也是经受过五四新思潮影响的青年人,思想中早已有了人人平等的意识,所以他对保姆的女儿并没有歧视。另外,张达民那个时候正好18岁,年轻、叛逆,干任何事情都有热情;而那时的阮玲玉刚好15岁,身上已经有了一种独特的女人的味道了,并且骨子里有一种讲不出来的妖媚。于是张家的这位少爷,阮玲玉生命当中的第一个男人开始对阮玲玉发起了进攻。因为是保姆的女儿,生活拮据,于是这位少爷就经常拿自己的钱去接济她们两个人。慢慢地,张达民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阮玲玉了,于是就说:“我们结婚,好吗?”当时阮玲玉是没有思想准备的,但是阮玲玉的妈妈觉得能跟张家少爷结婚,真是天大的好事,因为一个佣人的女儿能够嫁一个东家的少爷,这可能是当时许多女性的一个追求了——嫁一个好男人,过一份居家的日子,做一个太太。所以阮玲玉的妈妈非常同意这一门婚事。

这个时候,张家的大太太,也就是阮玲玉生命当中第一个男人的妈妈,她发现自己的儿子和保姆的女儿有这样一层关系,觉得不行,好歹自己也是大户人家,怎么可以娶一个保姆的女儿做太太,于是她想方设法要拆散他们。

而张达民那个时候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和阮玲玉结合,于是就跟父母谈判去了。母亲对自己的儿子说:“只要我活着,这件事谈都不要谈。”之后张家的大太太诬陷阮母偷钱,将她逐出张府。老娘唱白脸,少爷却唱红脸,张达民出面租房,将阮母安顿得舒舒服服,里里外外多加照应,从而赢得了阮玲玉的欢心。希望嫁一个老实、温柔和多情的丈夫,能够和她一起孝敬母亲,享受家庭幸福的阮玲玉被张达民外表的老成呆板而迷惑,献出了天真无邪的身心。于是张达民提出,要不我们同居吧?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有一种非常摩登的风气,那就是摩登女人往往会和摩登男人同居,这就像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格林威治村的同居一样。所以那个时候同居并不像在有些年代里面是那么受到人们的道德谴责和刺激,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阮玲玉和张达民同居了,同居的那一年,阮玲玉只有16岁。这是在阮玲玉短促的一生中第一个占有了她的男人。生活的磨难,使阮玲玉比普通少女更早地懂事、成熟;生活的磨难,却又使阮玲玉过早地将自己的命运和一名玩世不恭的少爷连结在一起。从16岁到25岁近十年的时间里,她为他付出了青春和用血汗换来的金钱,而他则愈来愈像魔影似的追随着她,笼罩着她,直至将她送给了死神,这是她悲剧命运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