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2 / 2)

六零后男神 邈邈一黍 3679 字 1个月前

朱平只顾着傻乐,一口大白牙露出来晃人眼睛,见高建新手脚麻利的去接方华手里其余的包裹,也赶紧凑了过去。

方华的学校离着火车站倒不是特别远,也就两站路,但离林舟他们学校可就远了,之后有事儿聚一下都不是很方便。

不过,这学校是方华跟大妞两个人商量着定下来的,风评也不错,自然没有林舟这个小舅子开口的余地。

高建新的交际能力向来厉害,一路上就基本把方华的信息了解的七七八八了,知道了对方的年纪、学校 、专业不说,家里有个叫月月的女儿都清楚了。

“老师这个职业好,工作稳定、假期也多!”高建新赞道,明明暑假去给人当家教回来后就跟林舟吐槽,老师操心太多,不是简直不是人干的活!现在又一本正经地夸了起来!

“俺也是不知道学啥好,选了半天干脆还是当老师吧!现在学校这么多,起码好找工作 !”方华道,他对老师这个职业没啥感觉,毕竟之前老师都是被当作臭老九打倒的,选择当老师也是因为它现在待遇不错,有寒暑假过不说,更重要的是学校包分配,说不定他毕业后就能留在北京了呢!

第51章

“还是当老师好, 光是寒暑假就足够让人羡慕了, 更不要说还有周末了!”朱平兴冲冲的开口道, 一年下来能有四个多月不用上班呢!不然他争取留校当老师好了!

林舟轻笑,他能看的出来朱平是真的对当老师这个件事意动了,并非是面子话,留校当老师的确不错,既体面又轻松,也不用着面对特别复杂的人际交往,倒是很适合朱平,他就不行了, 比起传道授业桃李满天下,他更喜欢有钱有闲。

方二也没出声,毕竟两人的学校差了这么多,当老师也不是高薪的职业, 按照他的想法,清华出来的人应该差不多都能吃上公家的饭,坐在办公室里,比当老师强多了!

高建新打趣道:“这会儿你不会又想着当老师了吧,之前我还以为你想当诗人呢!”

朱平瞪眼, 不就是在宿舍朗诵了两首诗嘛,都提了好几回了,无聊!

理工科的学生跟文科的学生虽然不能说合不来,但彼此也不怎么能瞧得上眼,理工科的学生有八成多都是男生, 每天基本上都是不是在图书馆里学习就是在自习室里头看书,穿衣服大多也是不拘一格,出去校门说是从乡下到城里来走亲戚的也有人信,像林舟这样打扮自己的还是少数。

文科的学生就全然不一样了,男女生的比例几乎能达到一比一,里面不少同学都穿的相当赶潮流,西装、皮鞋、连衣裙、发卡……画风跟理工科的完全不一样,单身的人也比理工科少多了,而且不同于理工科整天不是上课就是看书刷题的日常,文科的学生没那多的课业压力,社团活动也就多了,辩论社、文学社、话剧社……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办不到的。

作为工科生,林舟、高建新他们都是支持朱平跟文学院的女同学谈恋爱的,写几封情书、请几顿饭、送点礼物都是应该的,但在宿舍里念诗就让大家有点接受不能了,大部分的工科生根本就没长文艺细胞,酸里酸气的诗歌他们听了只想睡觉!

林舟他们到学校的时候,报名的人还多的很,负责接待的老生都被派出去了,匆忙登记交钱之后,只能自己去领被子、找宿舍,好在他们人多,东西一趟就可以拿过去,不用再折返。

方华的宿舍比林舟他们的要差多了,一间宿舍里十二个人住,而且是两个宿舍共用一个洗漱间,早晚洗漱的时候一定得排队才行!

把床铺好、东西摆好,又跟宿舍里的几个同学打了招呼之后,方华背上个小包道:“咱去食堂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俺请客!”人家帮了半天忙,他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林舟是他小舅子,其余两个人可跟他没啥关系,他要是不留人家吃顿饭,不是跟林舟丢脸吗!

林舟摆摆手:“不用了,陆红在家都做好饭了,就等着咱们过去了,正好给姐夫接风!”

高建新也道:“姐夫那咱们赶紧过去吧!早吃完早回来你还能在宿舍歇会儿!”

既然是诚心请吃饭,方华也就不推迟了,知道小舅子是照顾自己,也有让他认认家门的意思,就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日子还长着呢,他总能把这份情谊还回去。

林舟家虽然是二手房,但一应的家具、摆设都是半新的,墙也在年前被粉刷过一次,白腻的很,不过地还是水泥的,现在这个时候,林舟也不耐烦再铺什么地板砖,整天换鞋还不够麻烦的,而且也会让到家来做客的朋友不习惯。

方华头一次到林舟家里来,觉得手脚都不太自在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俺的个乖乖,小舅子家里头可真好,这就是书上说的沙发吧,看起来就很舒服,还有这茶几的上铺的桌布,都能用来做两件衣服了,这么用实在是太浪费了……

方华也去过县城的大哥家里,但也就是比乡下亮堂干净点,桌子凳子齐整点,其余的跟乡下也差不多,不像小舅子这里,又是沙发又是桌布的,就连凳子上都放着一个漂亮小垫子,让人都舍不得坐下了!

高建新和朱平倒是熟门熟路,他们都来过几次,像桌布、窗帘、抱枕、坐垫还有屋子里的一些小挂饰都是林舟他们搬过来以后慢慢添上的,所以接受度要比第一次过来的方华高得多,不过把家里收拾成这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少见的,不说这些布料、棉花价值几何,单是这耗费的功夫和耐心就很少能有人拿出来。

几个人折腾了这么久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陆红做好的饭大多都在锅里用水温着呢,这会儿也就不给他们沏茶倒水了,直接从厨房往外端菜。

除了豆腐炖牛肉以外,还有干炸小黄鱼、白菜芥末墩儿、京酱肉丝、冬瓜丸子、醋溜木樨,六道菜里有五道都是京菜,在老家的时候,食材和调料不足,所以没能好好展示一下,现在算是把陆红的看家本事都使出来了。

“弟妹这手艺真是不错!”方华赞道,味道可比他在国营饭店里吃的肉丝面强多了,不过这肉跟鸡蛋是真舍得放啊,基本上盘盘都是荤腥,小舅子这诚意真是足足的,他还真有点受宠若惊呢!不过他下次得好好劝劝,都是自家人用不着这么铺张浪费,过日子手还得紧着点,这次小舅子两个同学还在这儿呢,他就不说了。

“还是结了婚好啊!不想我孤家寡人一个,只能到你家里来打打牙祭!”朱平哀叹道,他都二十二了岁,没女朋友之前,身边两个好友,一个秀恩爱、一个秀儿子,现在好不容易谈恋爱了,女朋友却爱诗歌胜过爱他!

“行了别耍宝了!伯母还能饿着你了!”高建新道,当了一年多舍友,谁还不了解谁啊,朱平就是他们家的宝贝疙瘩,除了他爹还能板着脸训他两句以外,他娘和他几个姐姐对他几乎是有求必应,朱平没被宠坏就是一个奇迹了!

朱平给了高建新一个‘你不懂’的眼神,他这不是表达一下自己的羡慕之情嘛!爱上一个悲秋伤月的文科女生,除了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之外,还得练成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对他这个大龄工科恨娶男青年来说简直不要太难了!

高建新难得不顾形象的翻了翻白眼,懒得理他!谈恋爱以后整个人都不太正常了!!!

林舟暗笑,还好他看上的一逗就脸红的小媳妇,不是心高气傲的文学院女神,约会喜欢放朱平鸽子不说,还总是嫌弃朱平文学素养不高、精神世界不丰富、理想追求不远大,这是朱平脾气好,要是换做是林舟,早就跟她分手八百回了,他就看不惯那股瞎矫情的劲儿!

陆红自然也清楚朱平跟他女朋友的二三事,虽然也神烦这种作劲儿,但林大哥他们都不说什么,她就更没有立场劝说了,感情这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说什么是不管用的。

好在朱平只是习惯性的哀叹一下,并不会把大家当成‘垃圾桶’去诉苦,这顿饭可是林舟给他姐夫接风的,他哪能扫了大家的兴啊,话题很快就被岔开,方华虽然说的是方言,高建新和朱平也就能听懂一半,但有林舟和陆红这两个翻译在,交流还是不成问题的。

因为方华是开学第一天,吃完饭以后还得回学校去,所以几个人并没有喝酒,但照样聊的火热,,中国人上了饭桌以后,感觉彼此都亲近了几分,也就更能聊的开了。

一桌子闹闹哄哄的,说说家乡的特色、家乡的风俗,聊聊家里头的亲人,当然更多的是走出来的不易和对未来的憧憬,工作、房子 、车子似乎都是他们未来唾手可得的东西。

方华和高建新的感慨是最多的,他们两个最年长,而且成家也早,现在不光得养着自己还得养老婆孩子,压力颇大。

反观林舟和朱平,一个顺当惯了,一个是被从小宠到大的,对这些倒是没多少感慨,陆红虽然以前在老家过得苦,但女生不像男生一样需要挑起家庭的重担,再加上爹娘和林舟的疼爱,也养出了几分小脾气来,内心满足自然也就生不出感概来。

饭吃到一半,方华和高建新两个人就跟找到知己一样,即使没有酒也能言欢,俩人已经不需要林舟在中间当翻译了,管他能听懂多少呢!

朱平凑到林舟身边嬉笑道:“这要是喝了酒,他俩一准要拜把子了!”

林舟逗他:“没事儿,他们俩要是拜了把子,咱们两个‘失意人’也拜!”

“谁跟你是失意人!少来这套!”朱平佯怒道,兄弟我情场正得意好不好!

林舟似乎是看出来朱平的言外之意,给陆红夹了一块牛肉放在她碗里,朝朱平示威:这才真得意好吗!

朱平恨恨的瞪一眼,哼,下次一定把女朋友带过来!看我怎么喂你们吃狗粮!!!

陆红哭笑不得,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

正闹着,忽然听到‘嘭嘭’的敲门声,林舟起身,道:“我去看看,可能是邻居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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