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今天在镇上买了两只猪脚,晚上给芷曦卤猪脚吃。”阮母笑道。
李芷曦眼眸一亮,自从上次吃过阮母的猪头肉,她就一直不能忘怀:“婶子对芷曦真好,等下婶子做卤猪脚的时候,我能在旁边学一学吗?”
阮母求之不得呢,前天晚上她亲自找了儿子说他和芷曦的事情,儿子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对芷曦的感觉,可他也没有拒绝:“好呀,婶子等你学会了,到时你候做给婶子吃。”芷曦这姑娘啥都好,若是真能做他们家的儿媳妇,以后肯定不会有婆媳关系。
以前黎氏进门,仗着自己是富家小姐,家务活儿什么都不干,进门三年,不说没给他们二老做一顿饭,就连厨房的门都没踏进过。
儿子喜欢她,她也不好多说什么,娇气些就娇气些,反正她这把老骨头还干的动,也无关紧要。
她最看不下去的是黎氏觉得自己才学匪浅,干什么都喜欢做诗,下雨要做诗,下雪要作诗,就连上厕所看到几只飞舞的苍蝇都要作诗,做好后还要让儿子给她点评,她常常听到她为几只苍蝇和儿子谈论大半天,简直就是耽误儿子看书学习的时间。
“好的婶子,以后芷曦一定做给婶子吃。”李芷曦高兴道。
阮母听闻更加高兴了。
阮父欣然看着这一切:“你们聊着,我先进屋拾掇一下,然后去田里看看秧苗的长势。”
阮母点头:“记得早点回来吃饭。”
“晓得了。”阮父道。
李芷曦看着二老的互动,突然间觉得这样的农家生活也挺好的,没有大城市的喧嚣,和乐融融过完一生,很惬意,可以说比很多人过的都好了。
李芷曦帮阮母把东西提进厨房,随即便开始拾掇猪脚。
卤猪脚之前有一个关键是烧猪脚,意思就是把猪脚上的毛烧干净。
两个女人搭配着干活儿,不一会儿,猪脚就放进卤水里卤了。
晚上,饭桌上,阮母感觉到自家儿子有些不对劲:“文浩,你今天怎么了?怎么只顾着埋头吃饭?”
阮文浩被自家娘亲点名,脊背一僵:“没有呀,是娘做的猪脚太好吃了。”
李芷曦笑容浅浅的看向阮文浩:“是吗?文浩哥哥?”
李芷曦话音一落,阮文浩背脊又是一僵,随即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烫,只不过天色太黑,没人注意。
阮文浩在屋子里安慰了自己一天,还是没有过去心里那道坎,他堂堂君子,居然拿一个黄花闺女的肚兜当眼罩,这要是说出去,可真是奇耻大辱。
更让他困扰的是,上次看了姑娘家的身子,今天又出了这般子事,彻彻底底把人清白毁了,他的心,在负责与不负责中间徘徊,就好似被放在油锅里煎熬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