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八年,十月十三日。
美加边境,千岛湖。
“嘎吱——”
一辆黑色的丰田凯美瑞停在千岛湖的岸边。
驾驶座上,杰克回头瞧了后座的蓝念云一眼。
阳光透过车窗洒落几缕,她半长的头发将白生生的小脸笼着,睡着的样子十分的乖巧,像只家养的小白兔,我见犹怜。
让他现在就有点儿担心,他是不是正在把这只小白兔往大灰狼口里送。
哂笑一下,杰克揉了揉发酸的手腕,轻声唤她:“辛迪,醒一醒,到了!”
蓝念云眼睫微微翕动,悠悠转醒,睡眼惺忪着,猫儿似的慵懒。
她抬腕看了一眼手表,有点惊讶,“都十点半啦。”
“嗯,开了三个半小时的车,”杰克的语气带了几分调侃,“这里可是人家大少爷指定的地点。千岛湖吗,住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家。买一座岛,建一座城堡,再造个码头,买艘游艇,烦了城市的快节奏,就上这儿来度几天假,图个清静。”
“哦。”蓝念云抬眸朝车窗外看了一眼。
十月天,秋风萧瑟,卷起片片飘落的枫叶,嫣红璀璨。
湖水碧蓝,湖面除了一艘大型的观光游轮,还有几艘私家游艇在水中上下漂浮。
杰克打开车门,“下车吧,劳伦斯刚给我发了消息,一会儿他开游艇来接你。”
“嗯。”蓝念云拿起书包背在身后,拉了拉夹克衫的衣角边,下了车。
两人并肩站在湖岸边,眺望湖面,果见一艘游艇缓缓行来,渐行渐近间,在平静的湖面划下一道清浅的波纹。
蓝念云逐渐看清了船头倚栏而立的男人。
很年轻,修长如玉的身形,双臂优雅地垂落。靠着栏杆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带着几分秋日的倦意和漫不经心。
打扮也是休闲随意的,白色长t恤搭配棉质的灰色长裤,清爽舒适。t恤是v领的设计,露出他线条流畅的脖颈,肌肤透白,微耸的锁骨纤细精致。
一张脸也精雕细琢的格外好看,尤其他那双湛蓝清透的眸,与湖水相映生辉。
果然是他……
那个气质高贵优雅的男人。
此时,蓝念云可以确定,去年夏天,那个伫立在沙滩上默默凝望着大海的男人,就是他。
白色游艇上,南思宸也在凝望站在岸边红枫树下的女孩。
深蓝色夹克衫,淡蓝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身后背着黑书包,没什么其他装饰,极清纯的脸上也没怎么化妆,素净淡雅,完全的学生气。
像一幅淡水墨画,赏心悦目得很。
不觉间,他性感光润的嘴唇弯了起来。
杰克来回打量两人,笑得意味深长。
他向游艇上的南思宸挥了挥手,“劳伦斯,人给你送到了哈,我先走了。”
南思宸朝他微微颔首,没说话,灼灼目光又转向了蓝念云。
杰克被彻底无视,也不怎么在意,扯扯唇角,转身回到丰田的驾驶座。
临走时,他摇下车窗,没忘了跟蓝念云交代了一句,“辛迪,结束了给我发个消息,我来这儿接你。”
“ok。”
“拜拜。”
“拜。”
话音刚落,丰田车“呜”地一声窜出老远。
杰克开出一小段路,瞄了眼后视镜,见那两人缩小的身影,一立于湖岸,一立于船头,静静的,四目相对。
蓝念云和南思宸彼此相对而望,眸底的暗潮渐渐汹涌。
忽而,风再起,吹落一片红叶,落上她的肩头。
蓝念云抬手捻下那片枫叶,再抬眸,南思宸已向她伸出一只手。
白皙修长的手,骨节纤细分明,指甲晶莹剔透,泛着细碎微光。
好看得要命的一只手,是左手。
“上来吧。”声线低柔沉敛,撩动耳膜。
随着他柔和的话音入耳,蓝念云本已绷紧的身体松弛下来,浅浅地笑了笑,将右手放入他的手心。
南思宸稍稍握紧她的手,手指一用力,将她拉上游艇。
左手拉右手,就算有些别扭,南思宸做着却自然优雅,十足的绅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