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2)

尽管他头头是道说得很有道理,但败家就是败家,再解释还是败家,李琬十分心塞,“算了,我去找梅枝姐借一点,再没钱该行走的也得行走,这些年张大娘帮了我们不少忙,如果我们不去,不说别人怎么看,就算我们自己心里这关也过不去。”

李琬这是看出瑾哥儿不大乐意过去,特意给他打预防针呢。

李瑾摸了摸鼻尖,神情更囧了,“好好好,我去就是,你先借钱去吧,我再想个法子赚点钱,家里需要添的东西挺多,再这么穷下去也不好。”

李琬很是欣慰,眼底眉梢都带着喜意,却又忍不住劝道:“都穷这么多年了,也不急于一时,你先养好身体才是最主要的。”

交代完,她就去了梅枝家。

见了梅枝后,她却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第一次张嘴借钱。

梅枝看出了她的窘迫,将她拉到了自己屋,“怎么了这是?有什么话尽管跟我说。”

李琬说明了来意,“家里没了银钱,张大娘家添了小汉子,我跟瑾哥儿总得表示表示才行,想先问你借点。”话刚说完,脸颊又红了些许。

梅枝看到她这样莫名有些心酸。

她至今还记得第一次看到李琬的场景。那个时候村头的梨花恰好盛开,她正打算去割草,迎头却遇到了李琬他们,当时李琬刚随父母来到竹溪村,弟弟淘气到处乱窜,她只得跟了出来,十三岁的少女已经初长成,她清丽脱俗,宛若仙子,美的不似真人。

洁白的梨花洒在她肩上给她整个都蒙上一种纯净之感。梅枝远远望着她,只觉得她一颦一笑,霎是动人。

李琬自幼有先生教导,蕙质兰心,又聪明爱学,琴棋书画可谓是样样精通,跟京城国公府里的贵女相比,也差不到哪儿去,身上自有一种温婉贤淑的气质。

越接触,梅枝越是喜欢她,她明明懂得很多,却从来不摆架子,连遇到村头的王瘸子都尊称一声叔,遇到她,梅枝才懂得什么叫德才兼备。

然而李琬的父母却接连出事,唯一的弟弟也成了傻子,梅枝一度以为她会崩溃,然而她却顽强地站立了起来,明明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却独自支撑起门户。

梅枝从那时起,就无比佩服她,尽管她比自己还要小个三岁。

以前梅枝一直觉得她不属于竹溪村,早晚有一天会离开这穷乡僻壤的地方,结果她却在这里扎了根,成亲后,相夫教子,照料瑾哥儿,不管是女红,还是做饭,俱是一把好手。

梅枝不忍心数落她,自己嘀咕了一句。

“这下没钱了吧?昨天又是鸡蛋又是买肉又是打酒,我还以为你闷声发了大财呢,敢情就是为了撑面子?”

李琬听了一耳朵,脸颊更烫了,做菜赚钱的事虽然早晚会传出去,她却不是爱炫耀的,也不能拉着梅枝说,“我们瑾哥儿赚了不少呢,就是给败光了。”

等借到钱,李琬就称了点红糖和一兜鸡蛋,带回了家。

瑾哥儿硬着头皮去了张大娘家,真哥儿早跟李瑾混熟了,刚看到人就叔叔叔叔,叫个不停,李瑾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

张大娘看到他手里的东西,就清楚他为何而来了,“来就来,又拿这么贵重的东西!”红糖同样贵的吓人,见他称了足有一斤,张大娘心底又高兴又不安。

“以后可不能买这么贵重的东西。”

在这里,嫁人的哥儿一般都被称为谁家夫郎,如果嫁给同辈兄长,会被尊称一声哥夫郎,李瑾早被李琬科普过了,这会儿入乡随俗,说起了客套话,“不贵重,听说哥夫郎给程哥添了个小汉子?”

“可不是,有了小哥儿这又有了汉子,你程哥可高兴坏了,瞧我这啰嗦劲,瑾哥儿进屋看看吧,小汉子吃的可胖,是个有福的。”

李瑾只好跟着张大娘进了其中一间茅草屋。

床上靠着的是实打实的男人,他一双眼睛十分清亮,眉间全是喜气,身边还躺着一个用小包裹包起来的小包子。

真哥儿也一并走了进来,亲热地喊了声阿姆。

顺便提一下,在这里,女子嫁人后,有了孩子通常被唤作娘,小哥儿嫁人后若有了孩子,通常被叫阿姆,男人自然是被叫阿爹或爹爹。

李瑾这才知道真哥儿竟然也是他生的。

他的目光忍不住朝他肚子上扫了一眼,小腹十分平坦,再看脸货真价实的男人,李瑾还真好奇他是怎么生出孩子的?

张程的夫郎是个腼腆性子,给人的感觉文文静静的,平日也不太爱笑,这会儿因为生了个小汉子,脸上始终带着笑意。

李瑾看了看小包子,忍不住笑了笑,“还真是个胖的,鼻子眼跟真哥儿有些像,都随了程哥。”

张大娘可高兴了,“可不是,跟你程哥儿小时候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在张大娘的陪同下,三个人闲聊了几句,李瑾就站了起来,“我还有些事,就不坐了,改天我再过来玩,哥夫郎好好养身体。”

张大娘应了一声,将他送了出来。

李瑾确实有事,他心里想着的是赚钱的事,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山脚下。

第15章 一起分吃肉!

这座山是长青山,抬头向上看时只觉得耸入云天,半山腰还长了很多树木,苍翠挺拔,远远望去像给大山披了一曾绿色的保护层。

再往前就是南灵山,李瑾还没到山上看过,这会儿忍不住有些心动,他这个身体也需要锻炼,没事爬爬山也挺不错的,看到前面有一条众人踩出来的小道,李瑾便打算上山看看。

刚走了没几步,李瑾发现前面的小树林里升起一股烟,以为着火了,李瑾就跑了过去,走近了才发现,小树林里面有个土坡,土坡上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一身黑衣,他肩膀很宽,后背挺的很直,只是坐着就给人一股稳如盘石的感觉。他背对着李瑾,手里拿着羊腿,正在用火烤羊肉。

李瑾试探喊了一句,“云猎户?”仔细想想这里离他家还挺近,周围还有不少柴火,这里确实适合烤羊肉。

闻到羊肉的香味,李瑾下意识吞了下口水。

明明刚吃过早餐没多久,肚子竟然又开始抗议了。

云烈听到声音转过身时恰好看到瑾哥儿眼巴巴的目光,他幽深的眼眸泛起一丝笑意,只觉得面前的少年跟十多年前的小孩子重合在了一起,同样嘴馋,同样不认生。

村里人看到他脸上的疤,都怕的不得了,唯有瑾哥儿好像看不到似的,完全不觉得害怕,他冲瑾哥儿招了下手,“烤的多,一起吃吧。”

男人之间自是没那么多讲究。李瑾又是个心大的,根本没把自己当小哥儿看,他欣然前往,一屁股坐在了云烈身边,端的是不拘小节。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昨天剩下的山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