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2)

媚奴重生记 萧白练 2120 字 27天前

说完还逼视的看了聂政一眼,那眼神,分明就是在看白痴。。

聂氏夫妇齐齐对视一眼,随后便默了。。

其后两个小时两人一边一个架住女儿的手臂给她讲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老妈是怎么穿了再穿,老爹当年又是怎么牛逼哄哄。。。

说了许久许久之后,聂家两口子期待的看着宝贝女儿道:

“璇仔你懂了没有?”

聂璇。。小心翼翼的开口,冲两人道:“老爸老妈,你们真的不用去看精神病医生??”

基于聂璇同学对有个哥哥的事实很抵触,是以8月15去苏州接回宝贝儿子毛毛的活儿,夫妻两人就没有带上她。

苏家,聂政和岳父经历过好一番斗智斗勇后终于在一星期后把宝贝儿子带了回来。

聂璇。。。伸手小心翼翼的抱了下那软软一团的小人儿,看着那和老爹还有自己很是相像的眉眼,终于不得不接受了事实。

然而。。新的烦恼也随之而来。

这一整个夏天她都没有出去过,乖乖的宅在家里带孩子。开学之后就是大一,她在香港大学,是最不用费脑子的风花雪月中文系。

巧合的是高中时的校草潘越也在同一个学校,还成了同班同学。

那啥,因为潘妈妈和自己老妈是手帕交,经常来往。原本在高中的时候,潘越对她也颇为照顾,现在成同学嘛,那自然是更好了。。然后。就是开学一星期不到,被潘大帅哥表白了。。

表白嘛。。

那啥,。。也没有什么啊,关键是表白之后潘大帅哥去了她家一次,正好看见了她在哄她的“哥哥”。。。于是潘大帅哥很热情的走过来抱了哥哥一会儿。。于是,再后来就面色如土的走了。。

第二天就很委婉的向聂璇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两人的信仰不一样。。。

信仰?!信仰是神马?能吃咩?

闪电恋爱,再到闪电被甩,聂璇是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不过就是一天时间!

然而她自然也拉不下脸去找人大帅哥问清楚。后来还是她好朋友萱草看不过去帮她堵了人问的。。。

结果潘大帅哥的回答时:

“孩子是无辜的。。就算和孩子的爸之间发生了什么误会,也不能随便找个人来慰藉。。我。。我目前还没有做好当爸爸的准备。。”

“你怎么就断定毛毛是我的孩子?!”

在接触到聂璇杀人般的眼神后,潘大帅哥抖索着还是解释道:

“你妈妈经常去我家。。根本就没有怀孕。。孩子不是她生的。。你爸爸那么爱你妈,孩子也不是他和别的女人生的。倒是你。。。你高考之前就胖了一圈,肚子上肉很多。,。现在突然又瘦了,,暑假,。。。 而且我抱着毛毛的时候,他还叫你妈妈。。。”

然后?然后就木有然后了,聂璇小姑娘带着一群人把潘大帅哥皱成了猪头!而后回家又收拾了那乱叫人的小不点,最后给老爹老妈下最后通牒!

“请务必务必!!尽快尽快!好好想理由合理清晰的解释毛毛的来由!”

就这一句话,瞬间愁死了聂家夫妻两个人。

而聂璇呢?聂璇放完话之后捏了捏肚子上吃出来的小游泳圈,拼死减肥去了。。。

2.新生

“良吟,就当是为了我,去陪林总一晚上,嗯?”

摇曳的红酒杯身映衬出男人一双俊美如云裁的眉眼,勾起的薄唇浮着温柔的笑意。说出的话却是那般的冰冷而残忍。

这是她爱上的第一个男人,秦牧。也是刻在她心头永生难灭的耻辱印记。

他把她从穷苦不堪的泥泞生活中拉出,免她因盗窃罪而即将遭遇的牢狱之灾,帮她妥帖安置家人。

给她华服美食,予她豪宅香车。更是请专人为她授课,仪态,舞蹈,谈吐。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三年时间终于把她打造成男人见后无一不为之疯狂的绝色尤物。

她本以为自己是那幸运的灰姑娘,有生之年能遇见疼她宠她的王子,却不想这人所有的柔情蜜意背后,对她不过是最冰冷的利用。

她就是他商战之后餐桌上陪酒的尤物,也是他给予对手的一个莫大福利。声色犬马,衣香鬓影,她用青春来经历的,不过就是被当成是礼物从一个男人身边再被送到另一个男人身边。总归是只提线木偶,万事皆不能由心。

“良吟,对不起,我是真的爱你,我可以不介意你的那些。。。过去,可是我的家人不能不在意,殷家在云城毕竟是有头有脸,我若是执意要娶你就是在逼死我爸妈,家族从此蒙上污点,我也无法在云城上流立足,所以。。良吟,对不起,我给不了你婚姻,但是我可以把你养在别院,你可愿意?”

手腕间的紫水晶手链散发着微光,清贵却冰冷,一如眼前男人这张布满哀求的俊脸,都是那么的让人心碎。这是她在挣脱了秦牧7年的摆布之后爱上的第二个男人,殷清。

“殷清,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遇见你的时候还是清白之身,如果我没有那一段不堪的遭遇,你就会娶我是么?”

她眉眼迷蒙,眸色冰寒刺骨。

轻笑一声,她抬眼看着男人,唇角的笑容越加清丽,本就明艳的眉眼更加妖冶不可方物:

“可是殷清,你可还记得,是谁对我说过,不在乎我的过去,只想把握住我的未来?”

良吟每多吐出一个字,对面男人的面色就越加惨白一分。殷清的手指紧握成拳,恍惚间他竟觉得眼前的女子身影有些飘渺,若是不用力抓住,下一秒就会乘风而去。

“殷清,你说问我愿不愿被你养在外面?你这句话问错了,你不该问我愿不愿意,而是该问你未来的妻子,那位副市长的千金是否会愿意有我这样一个碍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