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 / 2)

佣兵日记 柿子 7841 字 1个月前

我没想到事情发生的如此突然,刚才还觉得我们被重武器袭击的可能比彗星撞地球的几率还小,但没想到,竟然就这样发生了!“嗖嗖嗖”又是炮弹的呼啸声,我赶紧抬头观察,但不看不要紧,那个倒霉催的阿莱克竟然白衣天使似地把几具尸体背在身上,我一脚把他踹翻在地,炮弹在我身后炸开,我感觉天旋地转,然后几枚硬物就飞入了身体,我被炮弹的气浪推出老远,重重的摔在地上,好似一个死人,这一刻,我感觉我再也起不来了……接二连三的炮击把我们重新打入十八层地狱,两辆比命都金贵的卡车一堆废铁一样瘫在地上,偶尔被炮弹重新炸起落地抖落出漫天的烟尘,爵士重伤,倒在离我不远处的地上,妈的,越南鬼子,有本事出来和老子们真刀真枪的干!这是我第一次遭受如此猛烈地炮击,小口径炮钻开空气,中口径炮撕裂黑夜一般的白昼,大口径炮,像在开火车,炮弹大部分都落在了丛林中,只有少数落在了我们头上,但这,对我们来说好比灭顶之灾。十五分钟后,炮击结束。天旋地转般的感觉还在,脑中从未有过的翻山倒海,我一摸口袋,摸到一个棱角分明的金属冲压块,呼,松了口气,枪还在。

“还活着吗?”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传入我的耳朵,我晃了晃脑袋,脑中的中枢神经一切复位,然后用手撑住地面勉强站立起来,飞行员阿莱克托我的福,还活着,正手忙脚乱帮伤员打绷带那。金枪和黑豹完好无损,不愧是seal的精英,人家的应变能力就是比咱强,就是爵士丢人了点,身中数枚弹片,在b52的搀扶下苟延残喘,我赶紧过去。

“你还好吧?”帕夫琴科没头没脑的问道,爵士干笑两声,道:“你说那?”然后口喷鲜血,惨不忍睹,我赶紧使劲拍打他的背,但再无作用,黑豹准备充足,他在队伍里不光是火力压制手,还是一名合格的医护兵,就是生的粗枝大叶让人不敢相信,黑豹冷静的从背包内取出注射器和吗啡,手法娴熟的把吗啡注入注射器,然后一针进入爵士的静脉,爵士疼的闷哼一声,然后随着注射器往下推才算镇静住了。

“这家伙对吗啡有依赖性,他的抗药能力很弱。”黑豹摇了摇头,把用废的注射器丢掉,又取出一袋止血硫磺粉,均匀的洒在被破片击伤的疮眼上,起到迅速风干的作用,然后把水罐的吸管塞入爵士口中,爵士大口吸着水,享受着吗啡带给他一瞬间的快感。我忍受的了这种伤痛,便摆摆手示意黑豹不要给我洒这种东西,我宁愿用云南白药。

看看我们目前的处境,人基本全都死光,还有零零星星的十多个家伙依偎在一起看着我们,这其中大多是些孩子和老人,没杀过人放过火的那种,看来老天爷故意庇护他们免遭灭顶之灾,也许是命中注定我和他们有缘,继续前进必定要带上他们。也算是行善积德了,我看着这个龌龊的飞行员阿莱克,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敬意。

我们迅速挪窝,步行走了三十分钟到了一个狭窄的古道中,炮弹多半不回招呼这里,因为这是叛军运送给养的必经之路,虽然会遇上敌人,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走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累了,金枪一声令下,休息。我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席地而坐,而是抱着m14和帕夫琴科封锁两个角,以防备敌人突然地袭击,纵使有f-18从头顶飞过也好有个照应。金枪在摆弄着什么,我凑过去仔细一瞧,是他们的无线电,正发出‘刺啦刺啦’刺耳的声音,金枪表情严肃的拨动无线电的各个按钮,不断地拨转天线,但无济于事。

“一定是叛军把这一带的信号屏蔽了,没想到他们也有这一手!”金枪无奈的摘下耳机,皱眉道,我摇头苦笑两声,道:“金枪队长,你们就没有后备撤退路线吗?”

金枪摇摇头,道:“我们可以走上两天穿越越南边境线进入老挝,那里有一个秘密的美国海军基地,这是绝密,我对你说也是破不得以,希望你不要外传。”我苦笑点头。金枪又接着说,“最后的办法就是联系到总部,呼叫支援。没有指令,他们会采取非常手段的。”

“非常手段?”我疑惑道。

“美国军方会明火执仗挺进越南,还有可能爆发第二次越南战争。但这个可能性很小,但军方必定会派出二拨部队。损定会很惨重。但这个可能性很小,毕竟我们是九牛一毛,他们这样做不值当,为了几个美国士兵打动干戈,还会被全世界当成法西斯看待。”

我点点头,说道:“那样倒好了。炸死这帮狗日的。”我这几天受了太多越南鬼子的窝囊气,正不爽那,只想把那群越南鬼子赶尽杀绝。

“妈的,为了这个家伙损失了我多元大将。”金枪没好气的指了指一旁的阿莱克,这小子确实该死,有时我真想踹他一脚。为了他,老子挨了一身的弹片!又看看那群畏缩在一起的老弱病残,心中顿生厌恶,站起身来大声道:“出发。”然后抓起阿莱克把他撂给黑豹,阿莱克这小子还一脸疑惑黑豹锁住颈部,无法回头,这样,他就看不到接下来的一幕了,我接过金枪的m9手枪,轻轻拧上消声管,上膛,阿莱克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踢腿膈应头一阵挣扎,但都逃不出黑豹的手掌心,我把枪对准那群老弱病残,b52看事情不对,想夺过我的枪,但被我一脚踹翻在地,接着枪口掉准对准他的脑袋,b52喘着粗气倒在地上,仇恨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禽兽!我想对他说:我不得不杀,因为你们知道这世界上有我们这一群人。我不假思索的扣动扳机,子弹破空的声音清晰可闻,然后‘啪’的一声,那个脑袋被击爆,白色的脑浆和鲜红的血液从中喷出,惨不忍睹,我没有任何后悔的意思,此刻,阿莱克爆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挣脱黑豹的束缚挥拳向我打来,我弹出左腿,巨大的脚力把他踢出老远,那群老弱病残无助的看着我们打斗,我越来越愤怒,气急之下,两手用力,竟然把m9手枪整个掰弯!然后气冲冲的把枪摔在地上,一拳挥向阿莱克,阿莱克遭到重击,倒地不起,我瞅准时机,又是一拳,金枪把我拉开,阿莱克倒在地上口喷鲜血,他没什么好说的,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我和金枪对视,许久,这个中年人摇了摇头,“带他们走。”干涩嘶哑的声音竟然从我的口中传出,阿莱克如释重负,倒在地上。

我不是人,我是一个杀人机器,一个为了铜臭味而生的战争傀儡,杀人需要理由吗?只是因为他们见过我……他们见过我……我们不是人,我们不存在……

漫长的路程走到了黑夜,一路人大家都保持着沉默,谁都不想打破这黑夜的沉静,老弱病残把队伍拖得很远,他们不敢靠近我,帕夫琴科赶羊似地驱赶着他们。这群废物!入夜了,我们快步疾行在丛林中。

“哗啦啦”奇妙的声音突然传入我们的耳膜,侧耳倾听,没错,是水声,我们终于有救了,我赶紧招呼大家过来,拨开杂草,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大家看到救世主都不进大声祈祷,金枪赶紧做‘嘘’的手势,手指一伸向一个地方指了指,那是以我为中心两点钟方向,我赶紧招呼大家蹲伏,掏出望远镜,打开夜视,小心的窥探,不错,有敌人,大约在二百米处有一个小亮点,端着枪小心的在林中行走,看来不是巡逻的就是敌人大部队行进的斥候!我咽了口唾沫,和金枪等人合计了一下决定:继续前进,我和帕夫琴科留下掩护!这是个大胆的想法,我们迅速制定计划,然后开始赶人,现在黑灯瞎火,能见度不高,趁着斥候兵没有过来,大部队一定要迅速转移!水……就不要喝了!但说得轻巧,做起来很难,毕竟这群人很长时间没有饮水,饥渴难耐,我敢肯定,即使现在有人拿刀抵住他们的脖子,他们也得喝完最后一口水!饿的滋味我知道,难受,而渴的滋味!就好比白抓挠心,无数蝼蚁进入你的咽喉!

果不其然,阿莱克听到我的话立刻就变了脸色,道:“我们不会走!即使战死也比渴死强!这群人都需要水分!”

“我说走,我的枪可不长眼睛。”金枪慢慢给步枪上膛,对准阿莱克,没想到这小子还挺倔!说不定了还,我只好使出非常手段,挥动枪托砸在阿莱克的脑袋上,“砰”一声闷响,这小子已经不省人事。我对金枪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老弱病残虾这腰随金枪等人进入丛林深处。只剩下我和帕夫琴科,我把m14架好,瞄准镜分划板中出现了一个亮晶晶的人形轮廓。

“正在接近。”帕夫琴科冷静的汇报道。

第五十三章 生死线

53

人形慢慢接近,m14的瞄准镜随着目标的游动而游动,我调大瞄准镜的倍率,这种老式的微光夜视镜太容易短路,导致图像忽闪忽闪,只能靠一丝光线观察游走的敌人。我仔细观察周边环境,发现小溪河水从九点钟方向流向三点钟方向,正十二点钟方向,泥泞河床提供小火力攻击掩护,三点钟到九点钟方向,高大的灌木丛提供了隐蔽,帕夫琴科负责这个方向的安全,撤退路线位于五点钟方向。我的眼睛:狙击枪的微光夜视镜。光源来自周围环境,被动夜视系统,除了星光所有的东西都是绿色的,而浅色的东西会显得更亮。比如人脸,皮肤和手,在透镜中会一目了然,需要外部的光源可以使用,漆黑一片的话就什么也看不见,我们等了很久,大约十五分钟左右,那家伙才缓缓走向小溪,通过夜视镜淡淡的绿光,我看清了那家伙猥琐的面庞,一张令人憎恶的老鼠脸!他要过来了!我和帕夫琴科屏息凝视,我在心中默念:我是一块石头,我是一块石头……子弹上膛,准备射击!他离我够近了,我甚至能闻到他!我们不能等到他进入前方的小溪,不赶紧开枪就麻烦了。我把保险打开,慢慢扣动扳机,目标的脸在十字线中格外清晰,但就在这个当口上,那家伙突然一怔,随即停了下来,竟然往回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目送他退到河的另一边,看来是向大部队汇报去了,妈的,这个禽兽。

“这下可有趣了。”帕夫琴科小声说道,我压低笑声,手指慢慢离开扳机,随后又放回去,我知道,血战一会就要开始了!我一边瞄准,脑中也在不停运转,观察着周围一切,我们的射杀区域大约是一个足球场的长度,飞快预算出我的最远射杀距离和最近的,各为75码和25码,我没有时间用公式运算,只能粗略估计距离,又是一个漫长的十五分钟,瞄准镜中人性晃动,我眯着眼睛仔细观察,心中默数人数:一个、两个……二十个、三十个、四十个!大约一个四十人的叛军队伍进入了我的射杀区域,我的天,他们全都抱着枪,有的已经试图越过小河进入河滩了,我们与敌人的比例是20:1,想象一下,一支m14和一支ak-47与四十支大步枪和若干轻机枪相撞会是个什么场面,呵呵,惨不忍睹吧,再想象一下,如果敌人抓住我们这两个狙击手会怎么样?会折磨我们到死。god!

“有好戏看了。”帕夫琴科低声说道,这小子满脸的兴奋,他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死亡。形式到了如此地步,我只能选择反抗,不能让他们活捉我,不能让他们活捉我!突然!一个人形进入了我的最近射杀区,也就是距离我二十五码的地方,我咬紧牙关,僵硬的手指搭在扳机上,那小子正在举枪观察周围情况,我听到帕夫琴科深吸一口气,然后轻声道:“frie。”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只有我这个非人类才能听到,瞄准镜中的那个人头格外醒目,没有任何疑问了,手指慢慢下压,最后,‘咔吧’一声!子弹呼啸而出,几乎能听到弹头破空的声音,接着,“啪”一声,那个西瓜大的人头爆炸,真的像一个西瓜啊……红白水溅出老远,可怖之极。但是老子已经见惯了。

目标们好似惊弓之鸟,顿时乱成一锅粥,我挨个开枪,就像猎人猎杀火鸡一般把他们一一击倒,“砰砰砰!”三枪,这已经是一个狙击手的底线,永远不要在一个地方连开三枪,我们无疑暴露了,敌人好似疯了一般,子弹扑扑啦啦的打在掩护我们的高草丛中,我屏息凝视,听着帕夫琴科读数,继续开枪,m14有二十发子弹,以我的水平可以连杀二十个敌人,枪声像演奏交响乐一样,我看到一个个帽子飞起落下,一个个身体往河里栽,我没有顾忌到底开了多少枪,直到再次扣动扳机只听到‘喀吧’一声时,我才想到:猎人变成了猎物。帕夫琴科扔给我一个弹匣,我迅速换上,快速站起身来,甩掉满身的荆棘伪装,把m14当成机关枪抵在腰间对准敌人疯狂的扫射,帕夫琴科端着47向后退着,三十秒后,我们终于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同时,几个不要命的敌人也追了过来。

丛林从来不是我的天堂,在这种地方狙击我宁愿回到瓜德尔打巷战!m14子弹用的飞快,很快就又没了子弹,一摸口袋,没子弹了,问帕夫琴科,他要摇摇头,突然,我身边的灌木丛冲出一个人形,是个越南猴子,我倒提步枪,一枪托把他放倒,然后帕夫琴科对准他连开数枪,大势不妙,头顶忽然飞过一架直升机,好像是苏制米格-24武装直升机,我不禁叫苦不迭,妈的,叛军哪来的这种东西!不会又是从军火贩子哪儿买的吧?我恨军火商!天哪!机炮手操纵机载机枪向地面狂喷着子弹,我们在丛林中疯跑,尽量往黑暗的地方跑,但直升机看不到还有步兵啊!我们身后追击的步兵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住脚,趔趄了一下然后半个身子被炸飞,我暗暗叫苦,真是冤家路窄,又遇步兵雷!看来今天必死无疑了!但再怎么着也不能举手投降了,想起上次的经历……不说了!战斗!今天就是死也要把他娘的直升机干下来。帕夫琴科高举ak对空鸣枪,但这种口径的弹丸对米格-24钢铁般的躯壳根本无济于事。然而,更糟的事发生了,米格丢下一枚炸弹!注意,是炸弹!不是火箭弹,对了,米格-24能载这种航空炸弹。丢下的好像是一枚二百五十公斤的!好啊,数真吉利!

“跳啊!”我失声尖叫,炸弹同时炸开,弹片四射开来,我和帕夫琴科被炸弹的气浪推出老远,最后各撞在树上停了下来,再看地面上,还有些阔剑雷留下的残片,看来刚才巨大的爆炸也触发了这些隐蔽在地上等待我们上钩的步兵雷,这得感谢空中的秃鹫——米格-24。这家伙想走了,我不决定追它。

我趴在地上不敢动弹,生怕直升机投射下的灯光看到我们,帕夫琴科也是完好无损,待直升机飞过才抬起头,对我嘿嘿一笑,我对他摆了摆手,示意风暴已经过去,希望之门向革命者敞开着~~

我们要按制定好的路线撤退了,帕夫琴科看着金枪留的简易地图,皱起了眉头。

“我们耽搁了大约四十多分钟,他们应该已经沿着汨罗河北上了,我们这里距离汨罗河不远,沿着这条标画出的小路走可以在半个小时之内到达。他们会沿着汨罗河直线行进到一个村落,我们就是在那里汇合。”帕夫琴科手指在地图上游动着。

“他们不能确定有没有危险。”他接着说,我接过地图,仔细研究这条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道路。

“这段路很难走,过了汨罗河道就是交火区,那里盘踞有大量的叛军和武装游击队。”我把铅笔停在汨罗河用红笔标的红线上。

“漏洞百出,但我们只好试一试。”帕夫琴科的语气很无奈。我怀疑的看了看他,他一向是个大胆的冒险主义者。

“怕死?”我问道。

“笑话!”

第五十四章 身在瞄准镜

54

我知道他一点不怕死,但说实话,我确实有点怕了,我怕死,倒不怕自己死,而是身旁的这个二五眼兄弟死在我的身边而我却不能救他,我曾千百次设想那个想都不敢想的场景,如果他死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想到这里,满身伤口的刺痛再次提醒我:该上路了。

“走吧,如果一刻不停的走,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除了走,我们别无选择了。”帕夫琴科没有犹豫,肩膀一甩,47已经背在了身上,看着他的背影,我笑笑摇了摇头,跟着他的脚步向前走去。

走了还没十分钟,我打了自从到了这里第一个哈欠,眼泪顺着眼角就淌了下来,我努了努嘴,擦干眼泪,脑中嗡嗡还回响着刚才爆炸时震天裂地的声响,我有点疲惫了,经过这么多天高强度的战斗我竟然没有合眼一分钟,看着自己的遍体鳞伤,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一个魔鬼,一个嗜杀成性的魔鬼,有人说,战争使人从头到脚改变,打过一年仗再回到自己的家乡你的家人会重新认识一个冷漠的你,你也会不认识你自己,虽然我从来都是如此冷漠,甚至冷血,但这种戾气彷佛在来到军刀部队这几个月来飞速增长,甚至颠覆那个曾经的自己,变得越来越冷血,嗜杀成性,到了极限还会被反噬最后疯掉,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脑门扣动扳机,克鲁兹等人自称为战争之王,呵呵,笑话,这个世界没有真正的王,如果你在这腥风血雨中沉沦下去,那么你不是战争之王,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一个魔鬼,即使你下了地狱那些到在你枪口下的亡灵也不会饶恕你,他们会扑向你,大喊着: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我已经在腥风血雨中麻木了,我再也回不去了,假如,当年我选择了老老实实自己在家务农找个乡下婆姨生娃那该……虽然这种生活封建,毫无意义,但与其让我选择这个我也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血肉横飞,腥风血雨的鬼地方!

我既然选择了,就必须面对一切。

时间渐渐溜走,天空中渐渐飘洒下牛毛般的细雨,就好像天降甘露与这干旱的丛林,雨丝打在我伤痕累累的身体上,清洗的不止是伤口,更在洗涤我麻木的心灵,雨越下越大,很快,“哗啦啦”的声音就传进了我们的耳膜,一些雨水打在一些肥阔的树叶上很快就淤积成大约有一玻璃杯那么多的水,真是生命之泉啊!看着这天降药雨,我不禁赞叹道,老天开眼!以后小弟一定少杀生多供奉您老人家!我把树叶轻轻摘下,一口喝了个干净!

“爽!”帕夫琴科简直比喝了他们的伏特加还要兴奋,还有再来一杯,我嘿嘿一笑,取出军用水壶把这些天赐的水源全部收集起来以备后顾之忧,不能只图一时之快啊,帕夫琴科看着我的明智之举不禁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在饥渴之欲得倒缓解后,在这阴雨天我又拿出了最后一点保存在口袋里的肉干,肉干已经有些变质了,但饿急了谁顾得上那个,帕夫琴科这头饿狼早就等不及了,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一块肉干,大口撕咬起来,真的像是一头狼,和他打仗时的作风简直如出一辙,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不禁笑出了声,这个在我眼里还是小孩子的家伙啊……如今也……唉,不说了!我把最后一点肉干吞进肚子,站起身来,道:“该走了!”

帕夫琴科依旧雷厉风行,拨开前方的荆棘,带领我们这个两人小组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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