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琛趁着这会儿功夫从她身旁走了出去,然后继续把他买的那些东西搬进屋里。
孟一荻看着他忙碌的身影,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自己被明琛绕进去了,就算他献殷勤,她也可以拒绝的啊!
可见他把东西都搬进来了,而且就像他说的那样,这些东西都不能退,她这会儿如果死活拒绝反而显得矫情了,毕竟某种程度上,做不成男女朋友还可以做兄弟,要是一个劲的让他退,两人的关系就僵硬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叹了口气,然后上手帮忙搬东西,一边搬一般说道:“谢谢你给我们添置这么一大堆东西,但是明琛,这是最后一次,下次你再买东西我就生气了。”
明琛直起腰来,理直气壮地讲道:“你不能剥夺我追求你的权利。”
“行,那你要再买,我就拒收,这可以吧?”
明琛哑住,不说话了,干脆沉默地用刀具划开纸箱,收拾锅具那些。
孟一荻陡然想起他的手是受伤的,不禁伸手过去,说道:“我来吧。”
明琛无动于衷,自顾自地继续干活。
“你手受伤的。”
明琛依旧充耳不闻。
孟一荻生气了,直接上手准备去夺他手里的小刀,结果被他避开。
“明琛,你非要这么折腾你自己是不是?”
“我可以不折腾的,你别不收我东西我就都听你的。”明琛将小刀背在身后,讨价还价道。
孟一荻不禁深吸了一口气,“你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吗?人傻钱多没地花,非要在我这里找罪受?”
这话,其实已经算不得玩笑了,甚至显得有些尖酸刻薄。
她其实就是想用这种尖锐的言语逼退他而已。
谁知道她全副武装,他却无招胜有招,一句“我乐意”,简直将孟一荻气得头顶冒青烟。
“行,你乐意,那你自己弄去!”
说完,孟一荻转身就出了厨房,不想搭理他,自己进卧室收拾先前拿过来的行李去了。
明琛见她真的走了,站在厨房里愣了十多秒钟,然后低头继续干活。
转眼半个小时过去了。
孟一荻正在卧室里折衣服,然后就闻到了一阵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那香味瞬间勾得她的肚子咕噜噜地响,她摁了下手机,这才发现已经六点多了,怪不得肚子饿了。
循着香气,她来到厨房门口,就见明琛正在做酱。
肚子又咕噜噜地响了两声,还好被抽油烟机的声音盖了过去。
她忍不住走到了他旁边,望着锅里滋滋冒泡、翻腾着香气的炸酱,略微有些怔忪。
“这是……做炸酱面?”她不由得扭头望着他问道,脑海里却浮现出了第一次去他公寓那一晚,他做的那一碗热腾腾的炸酱面。
那是她去到他公寓吃到的第一顿晚餐,没想到兜兜转转,眨眼一个多月过去,她搬了新家,竟然即将在这个新家吃上一碗炸酱面,这对于她而言,仿佛带有某种不一样的意义。
一时间,她心里五味杂陈、难辨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