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现在急着回京都,陈芸都想让人打一副仁心仁术的锦旗给他了。
“喏,拿着这个匕首去当铺,上面镶着的红宝很值钱,宝刀淬炼的也很锋利,少了一百两你不绝对不松口,装作不当要走的样子,或者可以换一匹马。”
陈芸自己当过一次了,为了防止再次被认出来,在异地,她的背景来历不能深究的,到时候惹来了有心人的注意,反而是麻烦。
嘴里之前撂狠话让谢奕去赚钱,但是他一个书生,又不能去搬砖,做不了力气活,去抄抄书什么的,也就最多得三两个小钱,时间久利润低,要想得到块钱,只能靠当铺了。
就和前世的信用卡一样,要想在身无分文,工资没发的情况下活下去,就只能透支信用卡。
谢奕皱着眉,接过匕首却迟迟的没有答应,而且捧着匕首的样子有点难过。
他知道这把匕首陈芸一直都带在身上的,很是珍惜爱护,像是极心爱之物。而且她之前用这把匕首杀了陈大狗。
这把匕首对于陈芸来说,既是防身利器,又是极有来历的宝贝,如今却因为一匹马就要当了。
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谢奕,从来没有为银钱烦心过,如今突然遭遇了一次逃难般的生涯,倒是银钱上捉襟见肋起来,还连累阿芸要当掉最珍爱之物。
“没关系啦,良珂再重要也是一把死物而已,我们如今能尽快的赶回京都才最重要。等回去了,再让人来赎回匕首就是了。”
回了京都自己的地盘上,到时候他们就能够如鱼得水了,想什么办法不能重新把匕首弄回来啊,因而陈芸倒是割舍的痛快。
“恩,到时候我一定要帮你把它找回来。”
谢奕眼睛有点红通通的,发誓般的说道。
到底是他委屈了阿芸,他一个男人这么没用,处处拖累着她,谢奕也觉得内心不太好受,只能将来对阿芸更好才能报答美人恩了。
他抚摸着匕首,小巧的手柄,刀鞘上镶着做工精细,闪闪发亮的红宝,匕首握着沉甸甸的,有点冰凉的感觉,最上面的柄上,用古文写了良珂二字,大概便是匕首的名字了。
牢记了匕首的样子,谢奕决定回京后第一件事,就是让人赎回它。
另外,他之前总是只会挑珠宝首饰这种凡物来增给陈芸当礼物,谢奕突然想到,陈芸拿着良珂时闪闪发亮的眼睛,和收到珍贵又美丽的首饰,根本就不一样。
谢奕这才突如其来的感觉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他之前送礼太不走心了,根本就是只顾着自己的心意,自以为是,用自己的想法来取悦她。并不是所有的美人,都最爱珠宝首饰的,他用心的程度还不够啊。
实际上,他尽管喜欢阿芸,但是日常相处,还是站在谢公子的角度去对待陈芸,而没有在了解她的基础上,真正的去接纳和包容独一无二的她。
难怪之前他们一直迟迟的毫无进展……
谢奕若有所思的出了门,等了大半日,他兴高采烈的回来了,终于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钱呢?”
陈芸伸手,匕首当掉了,银票呢,要是谢奕敢低于一百两出售她的良珂,侮辱她的良珂,她一定要狠狠揍上他一顿不可。
“没有钱。”
谢奕摇了摇头,但是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大,“但是我要到了一匹马!”
头一次去当铺当东西,这也算得上是他独一无二的经历了,当铺的大朝奉一眼就看出谢奕是那种没有社会经验的书生,或者落魄家族靠典当来过日子的公子,价格压的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