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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东城黑虎帮送来消息,在东山锦江之外的城郊,林员外家的一幢别业近日内刚刚租出去,黑虎帮已派人接触过他们,并且把见过的人都画了形,正与近日迁离清浪街的嫌疑人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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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有结果了!东山锦江外林家别业居住的那些人,清浪街上的人大多没有接触过。不过有个送菜的汉子在一户租住的人家见过五人,所绘图形中的两人,恰与黑虎帮在城郊林家别业所见的下人形貌相仿。我们已经带了那个送菜汉子去东郊亲自辩认!”
洪百川目中掠过一抹杀气,缓缓地站起身来,向旁边的老丁一扫。
老丁会意,沉声道:“一窝蜂随时候命出击!”
洪百川双拳慢慢攥紧,指甲发出咔咔的响声:“老夫亲自带队,不曾救出老夫孙儿之前,任何人不得妄动!只要老夫救出孙儿,便全力狙杀,不得枉纵一人!”
老丁脸上也露出狠厉的神色,道:“大哥放心,都是老兄弟,不劳叮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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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在馥如儿等人的陪同下狂奔出数十里地,到了一处河岸,立即下马,河边早有船只等候,船上下来一人,身体形貌与叶小天颇有几分神似,他飞快地与叶小天换了衣服,骑了叶小天的马带人又往别处驰去。而叶小天则被馥如儿带上船,船顺流而下,急急驰去。
与此同时,右路的田彬霏则已换了路边的一辆马牛,驰至一座山前,又由滑竿抬着翻过山岭,换了一辆牛车,在山路上曲曲折折地走了十几里路,最后藏进了一位猎户人家的地窖里。
说是地窖,其实是半倚山坡而建的一座山洞,透气窗子在披淋而下的一片藤蔓之内。窗上设了木栅,防止野兽闯入。田彬霏坐在山洞里阴凉的大石上,望着那一角小窗透进的斑斓的阳光,若有所思地望了一阵儿,唇角慢慢漾出一丝谜一样的微笑:“田雌凤这样不遗余力地搭救我们出来,看来事情大有可为啊!”
中路,田天佑已经换了三次马,换了三次衣服,只是没有换人,这一路狂奔,始终保持最快的速度,连续三次有人接应替他换马,所以马儿还承受得了,可马上的他却有些受不了啦。
田天佑两股酸软,颠得都快吐了,可是为了逃命,他只能继续狂奔。照理说,他跑得最快也最辛苦,应该是最安全的,可是眼看着他逃亡的路线越来越趋向石阡,田天佑都快哭了。
白痴也知道他们一旦被救出卧牛岭,肯定会想办法以最快的速度逃向播州啊,由此往西的路线必然层层设防,是最危险的,果然是用我来做吸引追兵的目标吗?
啊!终于转向了,不再向西了!太好……太……尼玛!不向西也不能向东啊!背道而驰,这我还有逃回播州的一天么?这分明就是拿我做诱饵,以便为叶小安和田是非制造逃脱机会啊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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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确认了!”
洪百川换上了劲装,将刀刚刚挂在肩后,老丁就推门进来,兴冲冲地对他说了一句。洪百川目光一狞,张口吹熄了烛火,缓缓地把一具青面獠牙的厉鬼面具扣在了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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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苍茫,叶小天走进了铜仁城,穿着草鞋,牵着一头驴子,身着两截衣,腰带上还掖着一条汗巾,看起来就是一个进城探亲的乡下汉子,而馥如儿穿着一身青花布的衫子,侧坐在驴子背上,怀里还抱着一口篮子,明明是个死士女杀手,却像一个腼腆的小媳妇儿。
面对田雌凤如此大胆的安排,叶小天也不能不暗赞一声了,谁会相信,他们不惜代价救出的人,最后却只安排了一个小女子在他身边,就这样大模大样地进了铜仁城?只怕纵有追兵赶到这里,除非他认得叶土司本人模样,也不会多瞧一眼吧。
一个十字街头,叶小天微微停顿了一下,骑在驴子上的馥如儿马上低声道:“不要停,直走,到清平街,咱们去付氏香烛棺材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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