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这处宅子不在叶慎寻名下,是他借用当地人身份购买的,避免暴露给别有用心的对手,连家里人都毫不知情。此行他没按照原计划带程改改去酒店,是出于飞机上的即兴问答。他不做没底的事,即便周印推荐来的人,也想试试深浅。却没想,她的回答,超出自己预期,甚至与记忆里的小人儿重合。

缘分吗?第一个念头冒出。

细想这女孩种种,好像是能给别人带去快乐的个性,这才一个冲动间,叫司机开到这里。

正思考,前方又有了大动静。

叶慎寻抬眼,见乱花和绿叶衬着两张青涩面庞。年轻男孩高兴到恶作剧,把着绳子使力,秋千忽地飞出老高,吓得女孩一声尖叫,长长的头发划过墨蓝天际,掠过来的风都仿佛会说话。屋子里,用人正在煮鲜柠檬茶,袅袅香气飘出,令他陡然想起四个字——

现世静好。

那两天,我迅速和叶家二少叶慎星熟悉起来。

晚饭间隙,我问叶慎寻,可不可以自己去城里溜达。他双眼如鹰隼,将一切看穿,漫不经心地说:“我不管你来费城的目的是什么,误了工作,杀无赦。”

我默默翻个白眼,朝着楼梯上喊:“星星?你哥说他要杀了我。”迅速被一个眼风刮伤。

有后台,就是棒。

但忠人之事这点我还是明白的,遂与他谈条件。等峰会一过,他会在费城多停留几天再回国,了我心愿。

经济类的英文专业名词对我来说还是有太多难度,我花了近两个通宵死记硬背,才勉强让自己看起来专业一点。峰会前晚,没见过大阵仗的我有些失眠,期间去楼下找水,遇见叶慎寻在泡咖啡。

袅袅热气中,他一身黑色睡袍,轮廓被氤氲的热气包围,薄唇微泯,不知在想什么。

我刻意避免与他正面交锋,他却早已发现我的存在,突然问:“你喜欢的人,有什么好?”

换方向的步子顿住,我回身,扁扁嘴吐槽:“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会求婚失败了。”

他显然被戳到痛处,眉头微蹙,似乎在考虑要不要将手里的咖啡向我泼过来。我审时度势离得远些,却不打算放过这个能攻击到他的话题。

“本来就是啊,还没领悟到感情的真谛,就贸然求婚,换作我是女生,也不会答应。”

“那你告诉我,感情的真谛是什么?”

“是……明知道他不好,但你没办法,就想待在她身边。如果他很丑,你愿意戳瞎自己的眼。如果他性格很怪,你愿意磨平自己的棱角去迁就对方。要是他很穷,你愿意将仅有双手奉上。”

叶慎寻皮笑肉不笑,啜一口咖啡:“大道理都懂,真做到的,有几人?”

我执拗起,不自觉握紧脖颈处的黑色短木,像无数次困惑时,它曾给我的指引。

“如果你用近十年的时间,只为向他靠近呢。”

对面那双眼,涂满了分明的爱与恨,浓烈地、炽热地。叶慎寻瞳孔微刺,忽觉咖啡也有些烫手,遂放下,不再言语转身上楼。

盯着他的背影,我想起什么,出声叫住上楼的人:“上次在‘行吧’,你说的魏家,是哪个魏?”

青年男子脚步顿了几顿,始终没言语,消失在楼梯拐角。

翌日,我用叶家的座机与程穗晚通电话,约好峰会后见面,她兴冲冲地在电话那头说,要给我惊喜。

听见那头的碗筷摆放声和她雀跃之音,我放下心,看样子,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只是,我还尚未想好,要以怎样的借口去见魏光阴。

举行峰会的街区附近都被提前封路,各国车辆和经济砥柱纷纷涌入共襄盛举。我暗自咂舌,叶慎寻漫不经心地玩手机,却也感受到了我的压力,淡淡道:“没你想的那么可怕,当成教授讲座来听,记下要点就行。”

滨中倒是经常找一些著名教授到校演讲,他这么一讲,我的确缓了口气。加上场馆太大,密密匝匝的人头,弄不清谁是谁。

会议分上下午,整场下来,我的精力耗尽。为避免遗漏,我在人潮散去时,厚着脸皮找上了别人家的速记员,核对信息量。

叶慎寻正在和几个人行交际礼仪,谈笑风生的样子尤为引人目光。身旁的其他速记员多看了几眼,问:“你们中国的男子长得都这么好看吗?”

回答“是”好像太浮夸,说“不是”又太跌份儿,遂模棱两可:“中国的女孩也都长得很漂亮。”惹得周遭几位国际速记员比大拇指。

其中一位日本的年轻女孩指了指侧门的方向,用英文对大家说“”“我刚刚也发现一个特别好看的中国男孩,好像是负责摄影。”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门口已空无一人。却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有股怪异的失落。

翌日。出门前,我同程穗晚确定了见面地点。

“我一整天都没课,不然宾法大学见吧?”

见面的地方太敏感,我心一紧,莫名地喘口气,那头的程穗晚没察觉异样,继续道:“正好我钥匙不知放哪儿去了,过去找他拿备用的,而且学校里边的餐点你肯定很喜欢。”

程穗晚口中的这个他,指室友。她搬出宿舍后,就是与对方分租住的公寓。起初听说是个男孩子,我和程家父母都表示反对。但她坚持,夸奖对方何其温和,何其善良,何其优秀:“是宾法的高才生呢。”天高皇帝远,我们毫无办法。

时日渐久,她的qq签名开始更改为春心萌动的句子。那位室友,就是让刘大壮几度心碎的始作俑者。

所以临出门见面前,我特意向叶家用人借了相机,想将情敌的模样拍下来给刘大壮揣摩,胜算有多少。但那部相机最终也没用上,因为,我的眼睛,早已记住他。

他安静坐在学校的露天广场,低头看书。八月的阳光跳过来,落在周遭,将男孩和背后那风情的建筑渲染得如同色彩热烈的欧洲油画。所有的明暗都凝在那张沉静的面容,令别人炫目,令我热泪盈眶。

银质桌对面,坐着叽叽喳喳的明艳女孩儿。她伸手抢掉他手里的书,鼓起腮帮子撒娇道:“等会儿我姐姐就要到啦,你先替我们想想去哪家餐厅吃嘛。”

我从来不知,在私底下,她都将我当作姐姐看待。尽管,她生气时总一字一顿地叫嚷:“程改改!”

男孩黑白分明的眼睛微张,似是笑了,又说了些什么,我的耳朵却短暂性失聪,双腿也好像灌铅般沉重,再也没法朝那个方向移动半步。最终,转身飞奔而出。

人跑出几千米开外,我才停下大口喘气,仿佛撞破了什么不该窥伺的画面。而后才发现,我的随身小挎包也不知掉在了哪里。兴许是校内,震惊过度,我松了胳膊却不自知。

叶慎寻说得对,大道理都懂,真正做到的能有几人?我自恃勇气可嘉,用近十年的时光追随一个人,此刻却不敢原地返回,找寻属于自己的东西。

没了包,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更可恨的是,叶家宅子处不通公交,绝了我开口向路人借一元两元的机会。这人生地不熟的,我抬头望天,发现高楼遍地,每个人都有归处,好像只有我,对这座城市一无所知。

后来,我无数次问自己。要是早知如此,还会不会选择跟随叶慎寻到美国?这问题一直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