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1 / 2)

02年3月案发。

03年9月做出判决。

前后历时18个月。

宣判的时候连中央台的媒体都到了,当晚判决结果就通过各大电视台传播到了千家万户。

有关于当年那件案子的细节,一直没有被赵平章遗忘,至今能历历地浮现在他眼前。

一群偷猎者进山,遭遇山体滑坡,有两人被困山洞。

救援队解救出来时,一生一死。

生者,也就是嫌疑人孙宝山,在长达近二十日被困的时间内,依靠食用死者的血肉存活。

警方在洞内发现了一些重要证据:

1.嫌疑人用于盗猎的猎枪;

2.死者残破的尸体上留有三枚弹孔,由于血肉已经被嫌疑人吃掉不少,所以这个判断来自骨骼上留下的弹痕;

3.死者的猎枪;

4.山洞洞壁上5枚弹孔。

由此,警方有理由怀疑,孙宝山是为了在洞中存活下来,故意开枪杀人,并在死者死亡后食用了死者的血肉。

孙宝山在最初受审的过程中承认是自己开的枪。

但同时他坚称,自己是自卫开枪,那时候洞中黑暗的一片,可他却听到了一声枪响,洞内除了他与死者之外没有第三人,而他知道死者也持有猎枪。在当时那种饿到了极致,两个人都知道只有吃了对方才能活下去的情况下,他们是对峙着的,防备着的。他恐惧之下立刻举枪射击,黑暗中打死了死者,才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依靠食用死者血肉生存下来。

“可是警方那边鉴定物证发现,死者的猎枪曾被落石撞击,已经不可能打出子弹,连弹夹都已遗落。”赵平章现在都还记得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那条最重要的指控,“换句话说,当时根本不可能存在那一声枪响,孙宝山在说谎。”

警方也曾考虑过孙宝山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可能已经精神失常,出现了幻觉和臆想,由此才会听见那声枪响。

但专家诊断之后觉得可能性很低。

孙宝山逻辑非常清晰,意识也很清醒。

在长达一年多的审问中,孙宝山始终咬死了说有那一声枪响,绝对是死者先向他开枪。

警方试图回到现场寻找证据。

但因为当时救援队去救援的时候并没有想到里面会是那人间地狱一般的场景,打开救援通道时采用的是爆破,现场能搜集到的有效证据少之又少,完全无法佐证孙宝山的供词。

案情一度陷入僵局。

但在03年春节过后,按着警方的话来说,孙宝山终于选择了不再负隅顽抗,“坦白从宽”,放弃了一年前的口供,转而招认是自己决定铤而走险,在饥饿到极点的情况下向死者开枪,直接导致了对方的死亡。

“我其实有怀疑过警方在审讯过程中是否使用了一些不适宜的手段,但从口供记录和对嫌疑人的庭上质证上并没有相关发现。”赵平章忽然就用双手压住了自己的脸,仿佛终于感觉到了这一桩旧案带来的重量,“在他改过口供后,证据链上的问题也没有了,数罪并罚,但也考虑到情况极为特殊,存在很大的争议,最后讨论的定罪是无期徒刑……”

程白安静地听着,思绪仿佛也被带回了当年的庭审现场。

“程白啊,你知不知道宣读完判决之后,孙宝山是什么表情?他好像有点没想到,懵了,问我,无期徒刑是多久,能回去看一看他女儿吗?人戴着手铐啊,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

赵平章终于控制不住地哭了出来。

那时国内上上下下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都不认为这个人无辜,又是偷猎,又是非法持枪,还杀人,最恐怖的是这个人在吃了同伴的尸体之后竟然还没有发疯。

所有人都觉得他该死。

赵平章曾以为孙宝山也许会上诉,但出乎意料,他服从了判决,并未上诉。

因为那时他如果上诉,检察院有极大的可能会提起抗诉。

众所周知,抗诉可能加刑。

一审判决无期,二审也许会改成死刑。

判错案,与杀人有什么区别呢?

程白坐在旁边,久久没有说话。

在过去的十六年里,没有任何人觉得孙宝山说的那一声枪响存在。

但去年警方抓到了一个偷猎者,在询问其相关案情的时候,意外发现这名偷猎者也是当年遇险的偷猎者之一。

只是他并未被困山洞。

这个人供述,他曾返回山洞外。

因为他怕。

他知道已经有人呼叫了救援,怕洞中的同伙出去后将自己供出来,所以带着枪悄悄走回来,找了半天,找到一个狭窄的缝隙,然后向洞里开了一枪。

但开完枪才发现自己只有一发子弹。

紧张与慌乱之中他根本没有检查清楚,再懊恼也来不及了,又怕被人发现,所以迅速撤走。

之后绝口不提这件事,直到很多年后手头缺钱又去搞偷猎,这才被抓。

后来救援队来,人员十分混杂,阴差阳错之下盖去了他的行迹,而爆破的威力则让那枚子弹消失无踪,也就不存在弹道测试。

这个人并不知道那唯一的一发子弹有没有打中人。

即便现在警方也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的枪导致了死者的死亡,因为这个人的子弹也许只穿过了死者的组织,并未碰到骨骼,在死者血肉被吃掉的情况下,也很难还原当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