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头看去,只见一群人在追赶一头狼,而那头狼太过于眼熟,那黑漆漆的样子,说不是她家黑黑,她绝对的不信。
好像是感觉到她的视线,黑狼扭头看来,就正好看到晨晨惊讶的表情。
于是,刚刚还被追赶的狼好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转身就对着身后的人攻去。
场面开始了一片倒,那方的人显然也没有意识到刚刚还被他们追的拔腿就逃的狼会有那么厉害,他们还以为就是只个子大一点的傻狼呢!
谁知道,突然转身的狼会给他们来个大反转,那比人腿粗的脚在他们身体上轻轻点过,然后他们就躺下了。
再然后,他们爬起来就往外冲,比起当英雄来,命要重要多了。
可这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干的,居然把一头巨狼放到他们夜家的飞机场来,真当他们夜家是吃素的。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要赶紧禀报上去,然上面派人来收拾这可怕的狼。
说不定这狼是夜家的敌人派来的,被他们发现了正好立一功呢!
与他们想象中相反的是,黑狼根本就没有追他们的打算,而是在撂倒他们之后,立即就转身向晨晨展示它的强健。
仿佛在说:小夫人你可看清楚了,我黑狼可是很厉害的,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被撂倒的狼,刚刚那只是耍着他们玩而已。
然而,这些动作对于晨晨来说,那根本就是对牛弹琴啊!
她看了老半天都没有看懂黑狼在表现什么,是因为刚刚打得太累了,所以才活动一下筋骨吗?
可能是吧!毕竟黑黑在夜家的时候老是在睡觉,不知道已经有多久没运动了,要是机器的话,怕是已经生锈了。
说起来黑狼这一点可比不上她,她在怀孕的时候都坚持去散步,平常更是经常走动。
早上起来跑步,晚上出门散步,这都是常有的事,要是哪天她没去,那都是夜凌害的。
晨晨心里恨恨的想,嘴上却对黑狼说道:“黑黑,我们快走吧!等会爷就要过来了。”
麻烦你能不能长点心呀!这都什么时候了,不知道在这里很危险吗?要是还不走,肯定是会被抓回去的。
夜家她都玩腻了,没什么好玩的,这次一定要在外面玩个够。
只可惜不能回家了,因为爷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w市,她去了等于自投罗网。
而且,b市也不能去,因为那边她都跟爷去过了,要是去b市,多的是人出卖她。
最重要的是,她还随身带头狼,那可是狼呀!还是两米高的狼,这样的动物要是出现在大街上,群众分分钟报警抓狼。
然而,作为在警察局里没有半毛钱关系的她来说,只能自投罗网才救得了黑狼了。
所以,那些潜在的危险解决要杜绝,可这样的话,她又能去哪呢?
作为一个刚出大学的门就被拐跑的人来说,她对地理什么的真的不熟,不止不能实际操作,连纸上谈兵都难呀!
当他们冲出机场时,才发现这些让人操蛋的绑匪居然那么懒,连个降落点都不会选,选哪里不好,偏偏要选在夜家。
在夜家啊!你们刚刚才绑了他们家小夫人,敲诈了夜家主的钱,甚至还开走了一架飞机,你们停在夜家心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