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流明之罪 它似蜜 3393 字 13天前

“我就是想让他们都看看,我有靠谱对象了,别成天烦我,”陆汀露出无辜的表情,“而且婚礼的主角又不是我们,到时候我俩往那儿一坐,当俩热心观众,能惹什么事儿啊。”

“行,反正我也得去参加,会帮你介绍,就说是因为我你俩才认识的吧,”舒锐点头,站起来,“干脆现在表个态吧,我是支持你们的,无论他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都不是我这种局外人该评价的,所以我当然也会帮你们保密。就是总觉得以前形单影只,你确实好惨。”

说罢他就朝邓莫迟走去,声音也抬高了,“再不出发我就得迟到了,到时候婚礼上见,”伸着懒腰,他又强调道,“严禁无关情侣赖在我的房间厮混!”

陆汀哈哈大笑,念叨着我俩马上就走,却见舒锐在沙发前驻足,利落地伸出右手:“我们得正式认识一下,邓先生,陆汀是我十几年的朋友,所以现在你也是我的朋友了,他应该也跟你说过不少我的事,夸大成分绝对有,你酌情相信就好。”

邓莫迟看着他的脸,认真同他握手:“我都相信。”

舒锐“扑哧”笑了,瞧了陆汀一眼:“他是我认识的人里最单纯的一位,所以有时候显得像个笨蛋,并且冥顽不化选择性耳聋,你可不能嫌他烦啊。”

邓莫迟道:“我不觉得他是笨蛋。”

陆汀脸红了,舒锐也看在眼里,松开手,他又细细瞅了瞅邓莫迟的眉眼:“对了,刚才就想问,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陆汀心中蓦地一紧,他又想起那次催眠,这让他每次面对舒锐都会或多或少地心存愧意,邓莫迟却淡定得很,道:“是见过,街机对面,我看到你和何振声。”

也许是因为态度的波澜不惊,什么话从他口中说出,总是很有说服力。而这三个字对舒锐显然也是效果显著,可谓闻名变色,一时间他好像接不上话,只有眼睫频繁眨动。陆汀赶紧补充:“何振声和……和我男朋友认识,关系很熟,上次我们三个还一块吃了顿饭。”

“哦,这样啊,”舒锐这才把自己调整正常,嘴角又有了笑意,“真是太巧了,既然这样下次有空就聚一聚,不带振声,就聊他的事,好多我都好奇死了。”

“你的振声肯定也想去——”陆汀拖长尾音。

“反正不带老何!”舒锐立刻就改了口,率先出门去了,走两步就进了更衣室,沉重的橡木门“砰”地一声关上,把两个客人搁在外面。倒也没有大问题,他一向是这种阴晴不定的脾气,这套大房子虽然设计得曲径通幽,但陆汀相当熟悉,也不需要电子女佣上来带路,直接往停着飞船的顶层走去,途径一只在走廊踱步的电子孟加拉虎,他挽上邓莫迟的手臂:“老大,你猜舒锐刚才说什么,他说他支持我们。”

“听到了。”邓莫迟看着前路。

“对哦,你听力那么厉害……”想了想,陆汀又道,“等过段时间,我再跟我姐说实话,她肯定也支持。”

“你和姐姐感情很好。”

“啊?嗯,我很喜欢她,以前在家,不能上桌吃饭,我姐嫌保姆做的不好就每天给我挑好吃的送进屋里,然后自己再回去吃。”陆汀的声音低了下来,他不想提太多以前的事,好像要显得自己多可怜似的,但是,他竟感觉到手腕上握紧的力度,这不是错觉。

他垂下眼,珍惜地看着搭在自己腕部的那几节指骨,不停地看,他想自己以前提的身体接触,邓莫迟确实记住了。

又道:“那你也听出来舒锐跟何振声的关系了。”

“何振声有很多人。”

“就是,那种关系的人?”

“嗯。”

陆汀大大地震惊:“不行我得告诉舒锐,不能现在说,得挑个合适时机,他最近已经比较崩溃了,”他又忽地发了愁,“但他又坚持说自己不是在谈恋爱,说不定本来就知道,但他又那么心甘情愿的……我是不是管太多了?”

邓莫迟似乎也觉得这题很难,琢磨了一会儿才说:“你可以先试探一下。直说你的朋友和你可能都会尴尬。”

陆汀一愣,爬上飞船埋头启动系统,待到光屏一块块亮起来,停机棚的顶盖也徐徐打开,他就转过头看着副驾驶上的邓莫迟,笑了。

头顶天色很好,一轮朦胧的太阳挂在霾尘触及不到的地方,把陆汀亚麻的发丝和深棕的瞳仁都镀上一圈明亮的光,他的表情就像发现了无名宝藏:“老大,我觉得你最近变了好多,变温柔了。”

邓莫迟静静望着他,不知第多少次在心底思索,意图打磨出一个对“温柔”的定义。

它固然很难具体。

但的确存在,并且越来越清晰了。

接着度过忙碌的几十个小时,三天之后,他们又驾着这艘飞船在特区上方低空航行,最终降落在一座名为“普索佩”的酒店。在特区数不胜数的豪华酒店中,可以说它籍籍无名,但究其原因却是由于——普索佩根本就不对外开放。

占据都城最高的一座大厦,周围相对较为空旷,它只取顶部的三层,下方还有两层镂空的停机区,门柱都设计成拜占庭风格,用了珍贵石料,不能说是低调。但它又时常不开业,并且一次只能承办一场宴会,摆明了是不想把生意做大。

事实上这就是个仅供权贵聚会的密巢,一个普通人赚到大笔的钱,当然够他买上一车又一车的新鲜蔬果,抑或是一批又一批的珍稀动物,去那些靠蛋白块糊口饲养电子宠物的人们面前炫耀财力和生活水准,但或许只有受邀前来普索佩用上一顿餐,他才能使人信服,他真的进入了这座冰火两重的大都会的核心阶层。

陆汀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来讨论人类,也对出身这种事不感兴趣,但无可否认,他来这家酒店的次数一点也不少,见过的所谓“上层人”也确实是多。他们谈吐高雅,风光无限,都对他亲切,然而也仅此而已了。

陆家一共三个孩子,想攀附他家的,都会去讨好他哥,想谈天说地的,都会去注意他姐,而陆汀,这个平平无奇的私生子,也只能被用于表达亲切,说好听了是个人人都疼的小孩,说难听了,就是个模样讨喜养尊处优,随时可以逗一逗哄一哄从而展示爱心的小狗。

陆汀并不想要那些爱心。

他知道那都是拴在身上的气球,而充当绳子的,正是他自己有时都恨不得割断的家庭。

或许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相亲的时候收到那么多殷勤,听着“最优秀”的alpha们对他信誓旦旦地畅谈婚后种种美好人生,却会头晕目眩,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吃下去的那点青菜沙拉全都吐了出去,之后看着窗外茫茫黑雨,横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有时候陆汀愿意承认自己缺乏自信,在这点上他比舒锐差上很多,面对那些光鲜,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想要。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站在普索佩雕金砌玉的大厅里,陆汀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至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有所减弱。他身旁就是邓莫迟,邓莫迟一次都没来过,却丝毫不显紧张,冷眼看着长长的红毯,以及红毯上迎来送往的人,就像看着第四区那些他没兴趣去捡的废铜烂铁。

就在前一天,陆汀叫来自己的理发师,把他的头发剪短了些,也给自己的发根补了色。而西装则是早就定制好的,陆汀也说不清为什么,订秋装的时候他就依照估测的尺码多加了两套做给邓莫迟的正装,藏在他的衣帽间里,好像很笃定,它们总有一天会用上。

而今确实也没落在家中吃灰,纯黑的一套戗驳领西装,配上雪白衬衫、暗纹领带,本就样样精秀,但却只是把美感刻板地浮于表面,唯独在邓莫迟身上才能撑起一副活生生的骨。尺码确实是正合适的,尤其是那把腰,微微收紧的设计似有似无,却让陆汀看得挪不开眼。他开始后悔早晨帮邓莫迟梳发型了,想的是三七分,上手却没有梳得太规整,那些漆黑的碎发反而和邓莫迟的气质更搭,再加上一副细框眼镜,又不像他,又着实是他,惹眼得过分。

眼镜根本起不到隐蔽作用,光是遮不住的,陆汀悻悻地想,弄得这么好看,站在人堆里也醒目,真是失算失算,要是被哪家不长眼的看上了,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邓莫迟则一如往常,并未往自己的外貌上投去过多注意,有服务人员上来迎,他也只是默默跟着陆汀,进行他的观察。那人的铁灰色套装把他显得比往常成熟,也不像平时的宽衬衫长皮衣那样捂身材,但陆汀走起路来还是慌慌张张,让人觉得他还没长大,并且正在经历严重的心烦意乱。

“咱们直接进去就好了,还得再过两道门。”面对宴会大厅前排起的队伍,以及那些登记送礼的人,陆汀这样说道。他确实走得畅通无阻,身份磁条都不用拿出来,直接领着邓莫迟走入那道至少五米高的彩色玻璃大门。“我、我能拉着你吗。”他又梗着脖子张望,却准确地朝邓莫迟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还是空的,但手肘一侧不是——邓莫迟直接揽住了他的腰,就像任何一对亲昵的恋人一样。

“你在紧张。”邓莫迟说。

“我……”

“还有事要做,冷静一点。”邓莫迟的力道带着他走,温度又贴近他的耳边。

你这样我没法冷静啊……陆汀只得红着耳尖低下头,看着自己锃亮的鞋尖,傻傻地吞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