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利在千秋万代之事(2 / 2)

大唐盗帅 盗帅二代 1794 字 1个月前

“不错!”杜荷表情严肃,给予了肯定的答案:“就是因为纸,因为纸太贵,百姓连最廉价的竹纸都买不起或不舍得买,更何况是硬黄纸、宣纸这类的上等纸了。”

“一本书,几万字,近百页!包括印刷费用,装订费,那价格寻常百姓如何买的起,连书都买不起,试问他们如何能够读书万卷,如何能够拥有丰富的知识。但是只要蓬亦良的纸研究成功,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廉价的构造,让人惊叹的生产速度,能大幅度降低纸张的市面价格,一定会满足市场的需求,满足寒门士子的需求。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得以识文断字,提高我大唐子民的个人修养。是传播文化科学,推动我朝文明的绝世创举。若是如此,不需要十年,我相信在我大唐上下不论贫富贵贱,人人都可以拥有纸张写字,人人都可以手拿书本读书。这种技术,与其让人谋求私利,不如献给大唐,让我大唐利用这技术,来造福天下万民!”

杜荷说的如此慎重,绝非是夸大其实,纸的出现是推动世界进程的一项最伟大的一项发明。历史上汉朝的蔡伦就是因为改进了造纸术而成为“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发明家”之一。

蓬亦良的技术若发明出来,成就绝对不会小于蔡伦。

听杜荷如此说来,长乐惊呼道:“若真如此,这可是这可是功在千秋,利在万世的壮举啊!”一双美目痴迷的看着杜荷,眼中那是万般柔情,觉得自己能嫁给杜荷这种能够全心全意,为国为民的大英雄大豪杰,正是自己千世万世修来的福分。

武媚娘听了也为之动容,心底叹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暗自叹息,羡慕的瞄了长乐一下,不再说话了。

“杜将军,你什么也别说了,我蓬亦良本以为自己贱命一条,死活无足轻重。但如今才知我这技术也能干大事,也能利国利民,为大唐贡献自己的力量……将军,从今曰起,我就跟着你了。”蓬亦良神情激动,也让杜荷说的前景蓝图而震撼,这番言语斩钉截铁,在阳光照耀之下,随着面颊肌肉的牵动,须发都跟着突突跳动起来。

杜荷大喜过望,这心情畅快,事不宜迟,给他二两银饼,让他梳洗换一身衣着,然后去蔡国公府找他。

蓬亦良看着手上的银饼问道:“公子,就不怕我拿着钱逃跑吗?”

杜荷慎重道:“二两银饼,买一个信任,我认为……值得。”

蓬亦良感动拜道:“蓬亦良绝不负公子信任,我这就去准备一切。”他首昂首阔步,远远离去了。

“唉!”武媚娘一脸郁闷,长叹了一声道:“白忙活了十曰,竟成曹家人了!”

杜荷先是一脸不解,但随即一想,却也明白了过来,曹家人,不就是曹艹、曹丕吗?任凭他们如何了得,如何的努力,到头来还不是为司马家做嫁衣?

杜荷让她说的也有些不好意思,道:“事情嘛,就这样了,就当我欠你个人情好了。以后有什么事,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且不违背道义的若有所求一定遵从。”

武媚娘脸上阴云消散,露出了甜甜的微笑,她如何不知杜荷根本没欠自己什么,只是因为他后到一步,且凭着本事抢在了前头而已。他如此说来,显是将自己视为朋友,不跟自己计较这些微末的细节。

武媚娘见好就收,当即告辞离去了。

“老公,这位漂亮的姑娘是?”长乐亲昵的走了过来,身子往他身上靠了靠,似乎感受到了威胁,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呢!

“一个朋友!”杜荷神秘的微笑着,回答这。

“朋友?”长乐的语气中也充满了疑问,当然也包括了异样的情绪。

“我们回去吧!”见天色已经不早,杜荷心念蓬亦良一事,并没有回答长乐的问题,只是挂起了灿烂的笑容。

“老公,你还没有告诉我,刚才那姑娘是谁呢?”一路之上,长乐不停的缠着杜荷,询问这个问题,而杜荷却是有一句每一句的斗着她。

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在唐朝大户人家拥有造纸作坊是有面子的事情,杜家自然也有一个。蓬亦良全新的造纸方法让作坊里所有的工匠都目瞪口呆,叹为观止。

可是最后一关始终难以跨越,不论蓬亦良用什么办法,始终都无法将纸张的色泽提升上去,造出来的纸不是黑就是黄,再不然就是白,根本无法做到统一。

时过一月,蓬亦良与所有工匠再三商讨,便是杜荷也加入了进去。他对造纸术并不精通,但却依稀记得一些材料与方案,固然他的提示常常让蓬亦良以及一干工匠受益匪浅,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其他工匠放弃了,但蓬亦良却独自一人废寝忘食的研究着。

看着如此努力的他,杜荷对他道:“只要我杜家不垮,投个金山银山也要助你研究成功。”

蓬亦良听得此言,更加感激,表示一定尽其所能,让纸张达到理想的效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