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份微妙的愉悦持续的时间却并没有我想的那么久。
第二天,我在地下室看到了我的导师。
室友的尸体倒在她半米外的地方,作为死者的母亲,我的导师保持了和室友死前时一样的姿势,她双手被缚地靠坐在椅子上,满眼通红地望着地上僵硬的身体。
徐文祖站在我旁边。
他凑近,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他说:“亲爱的,你就是特别的。”
并把刀递给了我。
我以前听一对情侣朋友说起过他们分手的原因,说起来也蛮好笑的,具体的导火索是一件特别小的事情:女生买了一件联名款的限量风衣,花了她一个月的生活费。男生因为这件事跟她吵架,前前后后牵扯了之前一起去的网红餐厅、精品民宿,最后关头话题上升,说,“我们消费观差太多了,没有办法在一起”。
单就这件事来说,我其实会觉得女孩子很委屈,可谁叫我朋友是那个男生呢。我知道他勤工俭学,家庭不算太富裕,还有一个妹妹要供养,所以当他告诉我一切时,我沉默着没有评价。
大抵在那时我就有这样一个含糊的意识了,我明白,只是消费观的差异就可以完全毁掉一段感情。
更何况是进一步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碰撞了。
我说的是徐文祖和我。
即便我们算不上什么正经的男女朋友,关系也扭曲得不行,但说起来,我们之间的问题可远比我朋友和他的女朋友要严重得多。
他是个变态。
而我爱上了一个变态。
这件事让我痛苦。
那会儿我正握住他递给我的刀,出乎我意料的是,这次上手,我的身体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颤抖得不成样子,甚至在把刀插入导师的胸口时,我都没有立刻呕吐。
颤抖和恶心都是可以被克服的,我想。
但心理上的呢?
我又想。
我帮着徐文祖处理掉尸体,把一个大好的活人分割成一段一段和一块一块,催眠自己“这只是全息游戏而已,我早点杀死她是让她解脱”。
可当徐文祖突然转过身拿手碰到我的时候,我还是毛骨悚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那股熟悉的恶心感几乎就要卷土重来了。
我知道,我做不到的。
我永远做不到的。
所以我只是垂下手,任他用脱下手套、满是滑石粉味道的手指滑过我的脸颊。
并听到他第一次出声赞美我,说,“很美。”
我不知道他在我眼里看到了什么样的表情,事实上我一直都看不透他,但那时候,我确实是不一样的。
那时我做了一个我一生中最大胆的决定。
踮起脚尖亲吻他。
拉下他的衣领让他低下脑袋,把手插入他卷曲的头发里,摸到他后颈细腻的皮肤。
也吞下他柔软的舌头。
我把他拉出地下室,他很配合,不仅轻轻松松被我拉动,甚至相当配合地在我轻轻一推时直接躺在了床上。
他任我压在他身上。
我朝他笑了笑,三两下解开了他的皮带。
露出他干净的阴茎。
大概是因为肤色太白的缘故,就连囊袋也只是稍微积累了点色素沉着,看起来像超市里摆放的土家鸡蛋,有着那种褐色的外皮。褶皱加深了这个颜色,浅褐成了生褐,摸起来的时候颜色流动,好像水一样柔软。
他是一点一点硬起来的。